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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三)

发布日期:2023-07-04 15:21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思考和战略谋划,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可以从四个方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实现路径有整体布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只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才能让一切组织个人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防止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把党的领导作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先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要重视重点领域立法,填补立法空白,加快完善国家治理必备的法律制度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法律制度。其次要有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特别是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一体建设中,强调法治政府要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和重点,要实现率先突破。再次就是司法改革和司法制度的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领域改革力度最大、成果最突出的是司法改革,举措之密集,效果之显著,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是,也必须承认我们现在司法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这次扫黑除恶中发现个别司法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因此,要深化司法改革,必须斩断“利益链”,破除“关系网”,让“猫腻”“暗门”无处遁形。最后是法治社会的建设问题,也就是全民守法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把普法的重点放在公职人员和青少年两个群体。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应该说我们在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是通过“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提升了执法领域的普法效果。全民普法的最终目的就是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当然,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兼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单靠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解决不了法治的根本问题。法律是要靠人实施的,要靠执法和法律实施环节。即便实施中出了问题,还有司法作为纠偏的机会。也只有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才能为实现法治国家目标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辩证关系并清晰描绘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路径,体现了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