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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适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实施“轻微速罚”制度的工作方案》《实施“公益减罚”制度的工作方案》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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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推动本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权力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执法实际,起草《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适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公益减罚”制度的工作方案》以及《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轻微速罚”制度的工作方案》,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1日前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体育场路518号 邮政编码:317500 联系电话:0576-86229921 联系科室: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征求意见稿)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公益减罚”制度的工作方案.docx 附件2:(征求意见稿)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轻微速罚”制度的工作方案.docx 附件3: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适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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