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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03 17:19: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建设规模调整为“项目东起城南横山片珠村,西至在建坞根污水厂。新建温城南1#泵站1座,输送规模0.2万m3/d;城南2#泵站1座,输送规模0.25万m3/d。新建DN200~500重力管共计10782米,DN315压力管4076米,DN800套管110米”。
2、原招标文件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及渣土消纳费调整为“29396276元(不含渣土消纳费799249元(含税);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3、原招标文件施工总工期调整为“270日历天”,计划工期要求作相应调整。
4、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4)调整为“本工程渣土外运工程量暂按18331.41m3计算,结算时按实调整。运至温岭市担屿涂消纳场,运距暂按24公里计算,结算按实调整。渣土外运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再调整(消纳点发生变更的除外)”。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1.5.1条款调整为“本工程渣土外运工程量暂按18331.41m3计算,结算时按实调整。运至温岭市担屿涂渣土消纳场,运距暂按24公里计算,结算按实调整。渣土外运综合单价投标人投标时自行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消纳点发生变更的除外)”。
6、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有调整,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
7、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1.5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有关说明根据预算内容作相应调整,详见调整后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7月19日16:00时整”;纸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绑定时间调整为“2023年7月19日16:00前”;保函(保单)的出具日期调整为“2023年7月19日前(含当日)”。
9、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7月20日09时00分”。
原招标公告附件中的内容调整,具体以本次上传的附件为准,请投标人重新下载。
上述内容作为《城南至新建坞根污水处理厂污水输送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249-2.2023-032)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表述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补充内容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