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3-973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3〕188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印发《温岭市2023年度节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现将《温岭市2023年度节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温岭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代章)
2023年6月30日
温岭市2023年度节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持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力推动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水资源条例》《台州市2023年度节水行动计划》《温岭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温岭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结合台州市节水工作部署和温岭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方针,以《温岭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统领,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工程,不断完善节水政策制度,持续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基本建立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2023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降低14%及16%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0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3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3.06亿立方米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双控行动”
1.实行总量强度控制。推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用水总量强度双控,抓好年度目标执行。落实地下水管控指标,严格地下水禁采区管理,强化地下水取水监管。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运行管理,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开展地下水储备制度建设, 因地制宜启动地下水储备区确定工作。
2.规范水资源论证。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严把各类园区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关,组织开展水资源论证报告质量抽查,通报年度质量抽查结果,强化结果应用。完善公共供水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延续评估制度,落实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要求。全面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加强节水评价监督管理和跟踪评估,坚决叫停审查不通过项目,确保所辖范围内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应评尽评、严审严管。加强取水许可延续节水评估,确保取水规模合理、水源安全可靠。
3.强化用水全过程管理。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推动公共供水管网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单位纳入计划调度。加强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取水行为。省市县三级联动,通过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组织开展2023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二)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4.发展绿色生态节水农业。扎实推进农村水利项目建设,更新升级62座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全力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持续推进农业节水,继续提升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力度,确保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稳定在4万亩以上。新建生态沟渠系统1条。
5.加快畜牧渔业绿色转型。继续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数字化应用、绿色化和技术集成化水平,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1家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规范取水用水和计量监测。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推动稻鱼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技术模式应用,持续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6.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巩固城乡同质饮水成果,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全力推动规模以上水厂供水水源“一源一备”;加快规模化供水发展,进一步提升城乡供水规模化覆盖率。夯实县级统管机制,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创建规范化水厂(站)1座。持续开展农村公厕服务大提升行动,督促做好农村公厕日常运维、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检查,培育评定40个省级星级公厕。
(三)加快工业节水减排
7.实施工业节水改造。贯彻落实“双碳”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和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技术,推动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及再生水利用改造。以节能节水为重点,计划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7家;以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六大高耗水行业为重点,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2家。
8.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聚焦重点行业,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提升行动,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工业再生水利用量大幅提高。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绿色升级,深化水资源循环利用。做好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培育工作,创建市级绿色低碳工厂8家。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水源分质供水,建设上马工业园区工业水厂。
(四)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9.建设节水型城市。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城市供排水规划进行统一配置,不断提高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量。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加强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用水户计划(定额)用水管理。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步伐,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小区)2个。
10.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对超过合理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或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新建供水管网5公里,改造供水管网10公里。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供水管网GIS系统、DMA分区、SCADA系统等建设,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9%。
11.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充分挖掘公共机构节水潜力,开展供水管网节水诊断,推广节水器具、节水设备和节水工艺,提高公共领域用水效率。在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持续开展“光瓶行动”,继续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复核工作,探索推动党政机关节水型标杆单位创建。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改造节水器具0.07万套,新建改造智能水表0.1万套。
(五)推进非常规水利用
12.加强非常规水利用。贯彻落实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指导意见,着力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领域和规模,完成最低利用量年度目标。结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扩大再生水能力建设,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推进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3%以上。
13.鼓励充分利用海水。推进沿海地区和海岛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沿海高耗水行业和工业园区优先利用海水、亚海水。在海岛地区和产业园区积极探索海水淡化水进入城市市政供水管网的模式及投资、运营和管理机制,完善供水水源结构和产业链条,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六)开展节水标杆建设
14.打造节水标杆单位。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积极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遴选出一批节水标杆酒店、节水标杆校园、节水标杆小区和节水标杆企业,新增创建1个节水标杆校园、1个节水标杆小区、2个节水标杆企业。持续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运行管理,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教育基地节水宣传阵地和窗口作用。
15.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在重点用水行业、用水产品、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中开展水效领跑者建设,完善梯度培育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4-2026年)创建工作和“浙江省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培育活动。
(七)推动节水装备制造
16.发展节水装备产业。支持节水产品和装备制造,继续大力推动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以及节能节水技术应用推广工作,遴选节能降碳工艺、技术、装备和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引导节水装备制造企业围绕各行业节水需求,开发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潜力大的节水装备及产品。
17.推广节水技术和装备。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关键变量作用, 继续深化“双尖双领”计划,加大节水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积极推广技术先进、成熟适用、节水效益显著的节水产品(设备)和工艺,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共建,培育节水相关技术研发机构,强化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应用,破解节水技术发展的技术瓶颈。
(八)完善相关政策机制
18.深化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城镇供水价格机制,落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稳步有序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建立健全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放开再生水定价,通过与供水价格形成合理价差, 引导各类用水户提高使用非常规水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四项机制”,深入开展“五个一百”创建活动,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投融资改革试点,深化“八个一”村级改革,加快“示范村”创建提质扩面。
19.完善节水奖励机制。持续深化节水惠企政策,按规定落
实水资源费减征政策,积极探索建立与企业水效挂钩的水价政
策。因地制宜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
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推动形成覆盖全市、层级明
确、导向突出、落实有力的节水奖励体系。
20.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协同台州市相关部门推进本辖区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积极推动水权水市场改革,促进“两山”价值转化和共同富裕,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农村集体用水权资产化改革和典型地区水权市场改革试点,推进用水权规范流转。
21.拓展节水融资模式。将节水领域重点项目作为绿色金融支持的重点,加大对节水领域优质企业的融资支持。推动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扩面增量,扩大用水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持续推进“节水贷”融资服务,通过绿色金融方式引导节水技术升级和水资源高效利用。聚焦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园林绿化等重点领域,推动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22.落实水效标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水效标识产品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加强水效标识制度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引导绿色消费,构筑绿色低碳生活。推动节水认证工作,落实《节水产品认证规范》,根据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论证体系,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
23.完善定额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节水标准,不断完善用水定额体系。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监督检查,切实把用水定额作为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4.健全用水监测统计制度。全面完成取用水监测计量标准化建设,扩大在线计量安装范围,实施取水设施规范化改造,全省取水在线计量率、标准化取水设施建成率达95%以上。强化取水计量设备运维,落实取水计量监测技术规范。加强用水统计调查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名录库,将再生水厂和海水淡化厂纳入用水统计调查名录。推进公共供水管网内取供用水数据归集,完善数据治理机制,迭代升级“浙水节约”应用。开展水资源综合评价,编制水资源公报和节约用水年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节水工作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节水行动实施。组织实施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加快各领域节水减排增效和非常规水利用。开展节水行动实施情况专项督导,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保障资金投入。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完善政策资金支持机制,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实施节水行动。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年度节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纳入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五水共治”考核,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增强节水意识。健全节水宣传教育机制,持续推动把节水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结合重要时间和重大事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多层次多方式开展节水主题宣传报道。宣传普及《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积极遴选和申报“节水行动十佳实践案例”评选和县委书记谈节水活动,积极参与“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联合行动,扩大节水社会影响力,共同营造节水、惜水、亲水的良好氛围。
附件:温岭市2023年度节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表
附件
温岭市2023年度节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表
目标任务 | 2023年工作主要内容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
(一) 实施 “双控行动” | 1.实行总量强度双控 | 推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用水总量强度双控,抓好年度目标执行。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发改局 | 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落实地下水管控指标,严格地下水禁采区管理,强化地下水取水监管。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运行管理,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开展地下水储备制度建设,因地制宜启动地下水储备区确定工作。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规范水资源论证 | 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严把各类园区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完善公共供水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延续评估制度,落实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要求。全面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加强节水评价监督管理和跟踪评估,坚决叫停审查不通过项目,确保所辖范围内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应评尽评、严审严管。加强取水许可延续节水评估,确保取水规模合理、水源安全可靠。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 |
3.强化用水全过程管理 | 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推动公共供水管网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单位纳入计划调度。加强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取水行为。省市县三级联动,通过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组织开展2023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 |
(二) 推进农业 节水增效 | 4.发展绿色生态节水农业 | 扎实推进农村水利项目建设,更新升级62座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全力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
持续推进农业节水,继续提升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力度,确保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稳定在4万亩以上。新建生态沟渠系统1条。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5.加快畜牧渔业绿色转型 | 继续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数字化应用、绿色化和技术集成化水平,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1家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规范取水用水和计量监测。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推动稻鱼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技术模式应用,持续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 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 巩固城乡同质饮水成果,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全力推动规模以上水厂供水水源“一源一备”;加快规模化供水发展,进一步提升城乡供水规模化覆盖率。夯实县级统管机制,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创建规范化水厂(站)1座。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 | |
持续开展农村公厕服务大提升行动,督促做好农村公厕日常运维、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检查,培育评定40个省级星级公厕。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局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三) 加快工业 节水减排 | 7.实施工业节水改造 | 贯彻落实“双碳”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和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技术,推动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及再生水利用改造。 | 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以节能节水为重点,计划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7家;以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六大高耗水行业为重点,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2家。 | 市经信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 | ||
8.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 聚焦重点行业,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提升行动,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工业再生水利用量大幅提高。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绿色升级,深化水资源循环利用。做好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培育工作,创建市级绿色低碳工厂8家。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商务局 | |
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水源分质供水,建设上马工业园区工业水厂。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集团 | ||
(四) 加强城镇 节水降损 | 9.建设节水型城市 |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城市供排水规划进行统一配置,不断提高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量。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加强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用水户计划(定额)用水管理。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步伐,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小区)2个。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水务集团 |
10.控制供水管网漏损。
| 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对超过合理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或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新建供水管网5公里,改造供水管网10公里。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供水管网GIS系统、DMA分区、SCADA系统等建设,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9%。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集团 | |
11.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 充分挖掘公共机构节水潜力,开展供水管网节水诊断,推广节水器具、节水设备和节水工艺,提高公共领域用水效率。在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持续开展“光瓶行动”,继续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复核工作,探索推动党政机关节水型标杆单位创建。 | 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级有关单位 | |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改造节水器具0.07万套,新建改造智能水表0.1万套。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水务集团 | ||
(五) 推进非常 规水利用 | 12.加强非常规水利用 | 贯彻落实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指导意见,着力扩大非常规水源利用领域和规模,完成最低利用量年度目标。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结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扩大再生水能力建设,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推进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3%以上。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13.鼓励充分利用海水。 | 推进沿海地区和海岛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沿海高耗水行业和工业园区优先利用海水、亚海水。在海岛地区和产业园区积极探索海水淡化水进入城市市政供水管网的模式及投资、运营和管理机制,完善供水水源结构和产业链条,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 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六) 开展节水 标杆建设 | 14.打造节水标杆单位 | 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积极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遴选出一批节水标杆酒店、节水标杆校园、 节水标杆小区和节水标杆企业,新增创建1个节水标杆校园、1个节水标杆小区、2个节水标杆企业。持续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运行管理,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教育基地节水宣传阵地和窗口作用。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
15.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 | 在重点用水行业、用水产品、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中开展水效领跑者建设,完善梯度培育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市发改局 | 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 |
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4-2026 年)创建工作。 | 市机关事务中心 | 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开展“浙江省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培育活动。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七) 发展节水 装备制造 | 16.发展节水装备产业 | 支持节水产品和装备制造,继续大力推动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以及节能节水技术应用推广工作,遴选节能降碳工艺、技术、装备和工程解决方案服务商,引导节水装备制造企业围绕各行业节水需求,开发产业关联度高、市场潜力大的节水装备及产品。 | 市经信局 | 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17.推广节水技术和装备 |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关键变量作用, 继续深化“双尖双领”计划,加大节水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积极推广技术先进、成熟适用、节水效益显著的节水产品(设备)和工艺,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共建,培育节水相关技术研发机构,强化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应用,破解节水技术发展的技术瓶颈。 | 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 |
(八) 完善政策 机制改革 | 18.深化水价综合改革 | 完善城镇供水价格机制,落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稳步有序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建立健全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放开再生水定价,通过与供水价格形成合理价差, 引导各类用水户提高使用非常规水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经信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
巩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四项机制”,深入开展“五个一百”创建活动,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投融资改革试点,深化“八个一”村级改革,加快“示范村”创建提质扩面。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 ||
19.完善节水奖励机制 | 持续深化节水惠企政策,按规定落实水资源费减征政策,积极探索建立与企业水效挂钩的水价政策。因地制宜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推动形成覆盖全市、层级明确、导向突出、落实有力的节水奖励体系。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财政局 | 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 |
20.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 | 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协同台州市相关部门推进本辖区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积极推动水权水市场改革,促进“两山”价值转化和共同富裕,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水电站取水权质押融资改革、农村集体用水权资产化改革和典型地区水权市场改革试点,推进用水权规范流转。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1.拓展节水融资模式 | 将节水领域重点项目作为绿色金融支持的重点,加大对节水领域优质企业的融资支持。推动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扩面增量,扩大用水权抵质押贷款业务。 | 人民银行温岭支行、温岭银保监监管组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持续推进“节水贷”融资服务,通过绿色金融方式引导节水技术升级和水资源高效利用。聚焦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园林绿化等重点领域,推动实施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温岭支行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 ||
22.落实水效标识制度 | 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水效标识产品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加强水效标识制度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引导绿色消费,构筑绿色低碳生活。推动节水认证工作,落实《节水产品认证规范》,根据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论证体系,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 |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 |
23.完善定额管理机制 | 严格执行国家节水标准,不断完善用水定额体系。继续开展主要用水行业现状调查和高耗水行业主要产品定额分析评价,健全用水定额动态修订机制,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取(用)水定额修编。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监督检查,切实把用水定额作为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 |
24.健全用水监测统计制度 | 全面完成取用水监测计量标准化建设,扩大在线计量安装范围,实施取水设施规范化改造,全省取水在线计量率、标准化取水设施建成率达95%以上。强化取水计量设备运维,落实取水计量监测技术规范。加强用水统计调查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名录库,将再生水厂和海水淡化厂纳入用水统计调查名录。推进公共供水管网内取供用水数据归集,完善数据治理机制,迭代升级“浙水节约”应用。开展水资源综合评价,编制水资源公报和节约用水年报。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 |
保障措施 |
(一) 加强组织 领导 | 充分发挥节水工作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节水行动实施。开展节水行动实施情况专项督导,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级有关单位 |
组织实施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加快各领域节水减排增效和非常规水利用。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级有关单位 | ||
(二) 保障资金 投入 | 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完善政策资金支持机制,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实施节水行动。 | 市财政局 | ||
(三) 强化监督 考核 | 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年度节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纳入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五水共治”考核,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突出目标约束和绩效导向,鼓励改革创新。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综合事务中心 | |
(四) 增强节水 意识 | 健全节水宣传教育机制,持续推动把节水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结合重要时间和重大事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多层次多方式开展节水主题宣传报道。宣传普及《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积极遴选和申报“节水行动十佳实践案例”评选和县委书记谈节水活动,积极参与“节水中国 你我同行”联合行动,扩大节水社会影响力,共同营造节水、惜水、亲水的良好氛围。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
抄送:台州市水利局。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