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82444Y/2023-98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应急〔2023〕34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27
- 发布单位:
- 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市气象灾害比较严峻,近期台风有可能对我市造成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台风灾害防范应对,保持温岭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及温岭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灾害预警,做实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在建工地、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抓好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落实。
二、严格应急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灾情。
各镇(街道)及温岭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合理调配力量,严肃值班纪律,认真执行24小时救灾应急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要按照相关要求,强化灾情统计与核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三、做好灾害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截至2023年6月份我市共明确了236家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见附件)。请各镇(街道)及温岭经济开发区根据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的分布情况,调整各自的灾民转移安置预案,根据需要及时开放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配足相应的工作人员和物资、做好物资出入库及灾民的登记工作、做好“浙江省减灾救灾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入录工作。我局将根据所登记的灾民花名册以30元/人/天的标准拨付救灾款,用于解决转移安置灾民的吃饭问题。对于组织食品和干净饮用水有困难的镇(街道),我局将会同商务局以配送物资的方式解决,保证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救灾物资落实到位,确保受灾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水喝。
附件:截至2023年6月经检测合格的温岭市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清单
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