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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J05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4 16:1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蔡秦怡、金伟、丁茂正、王安妮、林妙霞、蔡丽娅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群众幸福感的建议》(第2023J0506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议案中提出的这些问题也是制约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的关键性问题,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我局一直致力于加强物业管理,切实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全力以赴推进物业管理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强化组织体系,上下联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综合协调”的“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工作新格局。

二、制订《温岭市物业管理考评办法》,建立考核奖励机制。考核对象为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企业,采取季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方式,季度考核由镇街道实施,年终进行综合考评。2022年,我局219个物业项目、153个业委会、75家物业企业的考核结果进行了公布,评选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优秀物业企业及“十佳业主委员会”,并“十佳业主委员会”给予资金奖励17万元),有力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整体提升。

三、坚持党建引领,打好“五好双强”红色物业牌。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红色物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有序推动“红色物业”工作稳步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已成功建成物业企业党支部8个,建成温岭市级“红色物业”小区78,其中5个获得省级“红色物业”小区

四、强化信用监管,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出台《温岭市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体系建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在日常信用监管中,我局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文明城市创建、消防安全、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履职情况的监管,对履职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抄告给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属地镇(街道)的联动,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下阶段计划:

拆迁安置小区既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区域,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对于提升居住环境品位,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会同市委组织部,指导搭建三方协同共治平台形成“民情民三方联访、重大事项三方联议、民生实事三方联办、矛盾问题三方联调”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落实各项措施,贴近群众生活,着力改善民生。

二、制订《温岭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价格》,推广菜单式物业服务模式,形成“质价相符、质优价优”的物业行业综合监管机制。

三、充分发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心骨”作用。一是重视业委会履职能力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水平,激发居民自治动力,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督促检查;二是业委会要规范化运作,定期与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听取意见,沟通越充分,彼此关系越亲密,广大业主就会越信任,推动解决问题就会越有力。

四、健全监管机制,落实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将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因素和合同履约的考核依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相关举措,进一步优化物业服务,要定岗、定人、定责提升物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五、加强居民自身素质建设,努力培养和增强居民的公德意识、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素养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宣传美好家园建设,形成“共治、共享、共赢”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江锦勇

联系电话:86127596     编: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