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布人力资源招聘信息服务指南(国家标准名: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申请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招聘信息。
服务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二、国家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8-06-29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22-01-07
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第三十四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人力资源市场分析信息的发布制度,为劳动者求职择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以及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提供支持。
三、省级法律依据
无
四、市级法律依据
无
五、县级规定
无
六、主管部门名称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实施或牵头(科)室名称
市人才交流中心(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八、受理条件
①依法具有用人单位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具有招用工的真实意愿。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经办人身份证 |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十、申请接收
办理地点: 温岭市人才交流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208号一楼人事代理窗口);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一楼B17号;
十一、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办理流程描述:申报—受理—办结—送达
①申请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网上或移动端申请提交电子材料;
②市人才交流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即时审核作出是否准予发布人力资源招聘信息的决定;
③市人才交流中心作出准予发布决定的,在人力资源市场发布招聘信息,并即时告知申请人。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无期限
承诺期限:即办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名称
十五、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十六、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6-86118043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216645或0576-12345政务咨询投诉热线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八、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温岭市人才交流中心(台州市温岭市城西街道208号一楼人事代理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一楼B17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00-4:30
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6-86118043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全程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