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福友、陈菊芬等13户不动产首次(农房)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3)543号

发布日期:2023-06-05 16:27: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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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62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另有不确权面积
1林福友、陈菊芬松门镇四甲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2051JC02077F0001000159.89平方米/49.95平方米住宅
2林福友、陈菊芬松门镇四甲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2051JC02078F0001000161.72平方米/51.6平方米住宅
3李小林、王夏梅松门镇四甲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2052JC00377F00010001 46.67平方米/101.67平方米 住宅23.56平方米/32.97平方米
4李小林、王夏梅松门镇四甲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2052JC00378F0001000146.67平方米/101.67平方米住宅26.29平方米/48.23平方米
5林君玲、朱夏领松门镇长兴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2011JC05256F0001000146.2平方米/156.02平方米住宅7.84平方米
6牟锡富、潘素娥松门镇红光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1081102032JC00127F00010001  79.13平方米/281平方米住宅7.73平方米/52.71平方米
7张素云松门镇胜北村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2042JC03067F0001000164.76平方米/220平方米住宅28.93平方米
8张素云松门镇胜北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2042JC03068F0001000162.84平方米/220平方米住宅37平方米
9吴素菊松门镇北咸田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2027JC00522F0001000175.05平方米/147.49平方米住宅
10李友法、许小花、李小祥松门镇新田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2047JC03704F0001000146.67平方米/156.67平方米住宅18.11平方米/23.28平方米
11潘显林、刘连香松门镇四甲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1081102052JC00304F00010001 85.14平方米/104.2平方米住宅9.84平方米
12潘显林、刘连香松门镇四甲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2052JC00305F0001000188.74平方米/104.2平方米住宅21.49平方米
13林君玲、朱夏领松门镇长兴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2011JC05255F0001000146.2平方米/147.96平方米住宅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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