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2569/2023-960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4-27
- 发布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防台备汛和临时板房消防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扎实做好防台备汛工作,预防较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防台备汛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5月中下旬
二、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以及技术档案管理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教育培训、考勤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基础、连接部件、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和安全使用情况;
4、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情况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6、在建工地防台备汛相关准备工作(防台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救援物资储备情况等)落实情况(见附件);
7、临时用房的选址、所用材料及设施数量,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所选材料必须符合耐火等级达到A级防护,并能满足使用需求。临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四、检查要求
1、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如需安装、顶升、拆卸等作业活动的在实施前要建立健全以下三项制度:一是带班制度。建立安装拆卸作业带班班长制度,由带班班长统一指挥作业活动;二是交底制度。细化完善交底制度,确保作业工人掌握操作要领并签字确认;三是旁站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对上述作业活动的重要步骤实行旁站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
2、停工通知书、设备停用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由局签发;
3、实施停工整改建设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和相关责任管理人员记3分,其余项目酌情记分;
4、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项目应作停工处理:
(1)起重机械未经检测及联合验收投入使用的;
(2)起重机械联合验收合格期超过30天仍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3)起重机械停靠、限位、限重等安全保护装置超年检期限或已拆除的仍投入使用的;
(4)特种作业人员(指挥、司索、司机)无证上岗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应作停用处理:
(1)起重机械停靠、限位、限重等安全保护装置有效年检期限内失灵或失效仍在使用的;
(2)起重机械联合验收合格30天仍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6、临时板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项目应作停工处理:
(1)施工现场员工宿舍内使用煤气灶(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2)施工现场临时用房板材选用未达到防火等级的材料。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在建工地防台备汛和临时板房消防基本情况调查表
项目名称: 填表人: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项目所在周边环境 | 起重机械情况 | 临时用房 | |||||||||||||
近居民区 | 临水 | 临山 | 其它 | 塔吊(台) | 人货两用梯(台) | 物料提升机(台) | 塔吊是否靠近居民区 | 塔吊周边居住人数 | 板材是否耐火 | 工地内 | 工地外 | 总计 | |||
间数 | 人数 | 间数 | 人数 | 间数 | 人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