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6863/2023-973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发布单位:
- 市司法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决定开展2023年度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7月—9月。
二、抽查对象
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市司法局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人员
由市司法局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执法人员。
四、抽查内容
法律服务机构:《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规定的队伍建设、业务开展、内部管理、章程履行、奖惩情况等。
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日常执业活动,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行管理制度等。
五、抽查方式
以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通过机构案件登记系统或案件登记表,检查是否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其中执业人员执业情况,抽查近两年案卷,通过审核书面报告、案卷资料、合同文本、财务文件等资料,与涉及的机构负责人或执业人员征询了解情况等开展检查。
六、结果运用
按照“谁抽查、谁报告、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抽查工作后,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及时录入公示。
附件: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温岭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 抽查项目(表)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方式 | |
1 |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情况检查 | 市司法局 市人力社保局 | 律师事务所 | 不低于地区机构数的10% | 现场检查 | |
2 | 律师执业情况检查 | 市司法局 | 律师 | 不低于地区律师数的5% | 现场检查 | |
3 | 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和内部管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 市司法局 市人力社保局 | 基层法律服务所 | 不低于地区机构数的25% | 现场检查 | |
4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检查 | 市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不低于地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的 20%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