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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20230260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6-28 09:39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温民函〔2023〕14号         A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202302604提案答复的函

 

陈辉、赵静、肖玲红、林明方等委员

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为老有所养增添居家温暖的建议》(20230260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面对老龄化形势与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增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每年均将养老服务事项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加以推进。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建成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01家,并逐步构建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康养初步发展、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2021年温岭市被确定为浙江省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市。

但对照高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仍有差距,仍存在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欠高、资源整合不充分等短板,下一步我局将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助餐服务体系建设。以解决失能失智、困难、高龄老年人用餐需求为出发,持续推进老年助餐设施建设,深入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目前,全市设有厨房的老年助餐机构总数达到100个,其中兼具堂食和配送餐功能的老年食堂共有45家,通过“1+2+N”的配送餐制度,有效保障有需求的兜底老人助餐服务全覆盖,助餐服务覆盖480个村社,覆盖率80%。41家养老机构全部建成阳光厨房,率先在全省建成智能阳光厨房11家。配备配送餐队伍33支,助餐车69辆,年均配送餐30万人次。构建“个人出、企业让、政府补、慈善捐、志愿做”的多元筹资、供需并补投入机制积极按照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等收费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执行。出台助餐财政补助政策,对中央厨房建设最高补助200万元,对新增助餐点建设最高补助6万元,对助餐日均超过50人的中央厨房发放12-20万元的运营补助,2023年安排财政资金608万用于就餐补贴。

二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运作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引进浙江宏爱、上海长庚、杭州钱江等省内外养老服务组织、家政服务公司如浙江实创物业有限公司承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和政府采购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引领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引入社会资本投资1.5亿元,建设集旅居、康养、休闲为一体的喜樾山·方山康养中心,床位500张;引进浙江舜辰投资10亿元,建设融合护理型养老机构、专业型康复医院和居家型住宅公寓于一体的沁溪源·国际颐养城项目,床位2500张。培育发展为老社会团体,拓宽养老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的发展机制。通过设施保障、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目前温岭已培育本土为老社会组织11家参与养老服务,形成多层次、多途径、多渠道的发展体制。

三是完善标准,确保多元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运行到位。聚焦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分层分类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深化创新。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一中心、多站点、多网点”的社会化连锁运营模式改善服务,进一步引进省内外优秀养老企业如浙江宏爱、上海长庚等进驻温岭,将失智照护、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专业服务引入到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来。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2022年出台新的实施细则,将90周岁以上老人纳入补贴范围,提高失能、半失能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最高每月补贴500元/人。持续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造对象拓展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80周岁以上独居老人,有效改善居住环境和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累计完成1141户。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运营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设施,形成机构、社区、社会组织有效联动、互为补充的养老服务网链。出台《温岭市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施办法》,量化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照料中心运营指标,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形成居家养老服务行业自律、优胜劣汰的良好格局。

四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制定《温岭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023-2035)》,按照每2-3个村建设一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标准,每年推进6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前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设36家,镇(街道)覆盖率达225%。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01家,实现社区全覆盖。为18家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智能服务终端,包括智慧助餐、健康支持、无感监测等场景,提高居家养老的智慧助老服务水平。落实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四同步”,完善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不低于200㎡,交付标准不低于1000元/㎡。2022年以来共交付55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并拨付补助资金的有20家,还有35家正在建设中。

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6-89961718            编:317500

附件:本提案采纳清单

 

 

温岭市民政局

                               2023616

附件

 

本提案采纳清单

 

提案编号:第202302604

提案标题:关于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为老有所养增添居家温暖的建议

提案类型:A类

采纳建议:4条。具体条目如下:

1-1提案建议内容:完善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

1-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持续推进老年助餐设施建设;构建多元筹资、供需并补投入机制,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出台财政补助政策。

2-1提案建议内容: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引导和推动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

2-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培育发展为老社会团体,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多元化多渠道投入发展机制

3-1提案建议内容:制定社区养老服务内容规范标准与监管办法。

3-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运营长效机制。出台《温岭市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施办法》。

4-1提案建议内容: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

4-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出台《温岭市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20-2035)》,制定《温岭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023-2035)》。落实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四同步”,完善建设管理办法。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3份)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6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