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704/2023-972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28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202302602号提案答复的函
温民函〔2023〕12号 A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202302602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杰委员: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20230260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建成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01家,并逐步构建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康养初步发展、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2021年温岭市被确定为浙江省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市。但对照高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仍有差距,仍存在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居家养老服务不完善、适老化改造待推进等短板,下一步我局将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适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根据省里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待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落地实施后,将实现与居家医疗护理项目有效衔接,保障失能、半失能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老年人待遇。推广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台州利民保”,进一步降低老年群体就医负担重等问题。
二是加快居家适老化改造。2020年以来,我市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投入财政资金700余万,服务对象从低保、低保边缘、失独老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独居老人,实现困难老年人家庭能改尽改、愿改尽改,全面织密兜底保障服务网络,累计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1180户。
三是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适老化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升老年宜居环境,2022年完成7个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将继续对6个老旧小区实施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继续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低保、低边等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需求摸排,确保失能半失能的困难老人家庭改造全覆盖。
感谢你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联系人:钟 赛
联系电话:0576-89961718 邮 编:317500
附件:本提案采纳清单
温岭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本提案采纳清单
●提案编号:第202302602号
●提案标题:关于提升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提案类型:A类
●采纳建议:2条。具体条目如下:
1-1提案建议内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
1-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加快居家适老化改造,累计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1180户。
2-1提案建议内容:逐步改造居家养老设施。
2-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适老化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持续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确保困难失能老人家庭全覆盖。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3份)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