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32346714XT/2023-970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市监函〔2023〕10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发布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202304101号提案答复的函
吴慧敏、郑菊芬等2位委员:
您们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的建议》(第20230410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您在提案中分析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部门职责分工、政府投入、社会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和监督下,全市各职能部门深入践行“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守牢食品安全底线,食品各项工作推进有力、亮点纷呈、成效突出。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未发生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舆情。在2022年度台州市食品安全考核中,我市位列第一,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6.46。
(一)抓顶层设计,织密食品安全监管网格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全面深化党政同责。我市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2次以上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出台《温岭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细则》《温岭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清单》等文件,将党政同责工作督查列入市督查项目,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推进党政同责落地落实。每年,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对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健全组织架构,压紧压实监管责任。不断调整健全温岭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27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出台《温岭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详细明确了27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同时,落实食品安全联席交流机制,健全部门间风险监测结果定期会商、通报机制,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暨风险会商会,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涉及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由市食安办公室统一发布。去年,累计完成应公示食药抽检任务4498批次,公示率100%。
三是狠抓基层网格,激发基层治理效能。全面推进镇(街道)食安办星级创建工作,不断延伸监管触角,实现基层监管网络全覆盖。目前我市已创建五星级食安办1家、四星级食安办7家、三星级食安办8家,实现基层星级食安办全覆盖。深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方位压实责任,推动形成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长效机制。一季度,2538名包保干部已完成23739户包保主体的督导任务,督导完成率100%。
(二)抓基础保障,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加大专项投入,提升“硬实力”。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如去年安排食品安全经费255万元、农贸市场快检室免费开放经费近30万元、食品药品基层安全责任网运行经费290万元、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75万元,学校食堂智能阳光厨房建设150万元,切实保障执法办案、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等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启动37家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改造提升,投入60余万元引进智能化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做细做实市场准入“批批检”。经改造提升后,农贸市场具备现场抽、现场测、40分钟内出结果的检测能力,日均检测量最高涨幅50%。
二是强化人员技能,提升“软实力”。出台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暨“抽、检、研、处、控”一体化改革方案,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组建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配齐配强抽样、风险防控、执法办案三支队伍。其中,抽样队由105名执法人员组成,并建立2-3人左右快检筛查队,提高监督抽检的靶向性。定期组织食药检测中心专家团队,通过讲座、现场抽样指导等方式对基层分局(所)开展技能培训10余次。同时,组织企业召开各类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督促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去年,累计宣传培训50场次,培训8000余人次。
三是抓好靶向抽检,提升“支撑力”。利用好一体化平台、国抽系统、浙食安系统,特别是浙食安系统里抽检风险模块的风险排行、风险预警、风险报告等云计算技术,全面梳理隐患食品清单,开展“链上点检”“网络直播点检”等专项抽检行动。去年,累计开展食品定量抽检4531批次,合格率98.1%,不合格食品均严格依规落实核查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食品相关抽检信息50份。今年已完成食品监督抽检200批次,196批次合格,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
四是用好数字应用,提升“溯源力”。依托“浙食链”“外卖在线”“阳光工厂”“浙农码”等精密智控体系,建立从进口源头到销售终端的全链条、数字化追溯体系,实现正向精密智控、逆向溯源倒查。一旦发现抽检不合格后,立即排查不合格的环节及其原因,迅速下架退市,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影响。去年,发布督办信息15条,按期整治核查闭环率100%,全链条查处了牛蛙恩诺沙星超标等案件,食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抓靶向管控,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加大线下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商事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下,更加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线下监管,督促经营者对在售和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并依法处罚。此外,多次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五毛”、“三无”食品以及山寨食品行为,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惩治力度。今年以来,共检查1665家食品销售单位,累计检查覆盖率达31%,发现问题隐患数58个,完成处置率100%。
二是聚焦线上监管,精准净化平台业态。全面调查辖区内网络直播营销主体情况,建立“云哨”网络直播与移动互联网监测系统账号,把全市514家网络直播营销主体纳入全覆盖轮动监测。针对发现的价格虚标、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线索,录入系统进行区块链存证、固证,实行闭环处置。根据企业、消费者的反映诉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获快手平台内一经营者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件,督促美团、饿了么落实线上经营者证、照资格排查工作。针对网络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地址确实难以明确的现象,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多次开展调查,成功处理食品微商“美食管家”的投诉案。去年,共监测到各类网络风险线索168条,立案查办网络案件135件。
三是强化行刑衔接,高压严打违法行为。强化行刑衔接,公安、农水、港渔等相关部门,先后联合开展亮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月一行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去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92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886家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135件,移送15起;其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督办、公安部督办1件,省市场监管局典型案例2件。
(四)抓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果
一是完善社会监督,有效强化行业自律。每年印发《温岭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按要求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落实食品安全严重失信名单制度和金融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发布严重失信名单1期12人,向上级报送金融征信名单183名。加强群众监督队伍建设,聘任34位社会监督员。调整充实镇级协管员37名、村级网格员1088名,责任网建成率达100%。去年,通过网格员、协管员获取食品安全动态信息6177条、排查隐患872个,问题及时处置率、回访率均达到100%。
二是创新多元保障,多维促进百姓受益。日常监管中发现不安全食品的,严格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采取相关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同时,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食品安全公益险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无忧系列”食责险,在全省率先开展“生产无忧”食责险工作,积极推广“食疫无忧”险。目前,全市投保无忧系列食责险单位569家,总保费33.2万元。同时,畅通“12345”等投诉举报热线,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落实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去年,共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咨询115起,发放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发放8.5万元。
三是抓好正负效应,全面引导公众参与。结合“315”、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段,利用报纸、电视、电台、户外大屏幕、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宣传阵地,开展线上线下多样化宣传。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五进、“你点我检”、农产品质量安全“四进”等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0000余份。去年以来,在各类媒体及公众号上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00余篇次,发布餐饮红黑榜9期,其中红榜32家,黑榜33家。
二、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责任传导。认真贯彻国务院食安委《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精神,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推进镇(街道)食安办星级创建工作,计划今年新创建2家五星级食安办、6家四星级食安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抓牢数字赋能,加强源头治理。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大力深化“浙食链”“浙农码”“浙江外卖在线”“智能阳光厨房”等食品安全数字化改革,构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加快农水产品和食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产地证明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
(三)聚焦闭环管控,加强严查重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系列专项行动,切实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继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处罚到人”、民事赔偿、从业禁止等规定落实力度,保持严打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事故)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打造共治共享,加强社会共治。结合台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食品安全示范市跟踪评价,常态化开展“四个你我”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面。推动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学校师生、专家委、社会监督员、媒体等各方力量,助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感谢您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食药安全协调科 联系人:梁霄
联系电话:0576-86144342 邮编:317500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