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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20230340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6-25 15:28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浏览次数:

张立荣委员: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巩固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202303408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2年,我市578个行政村实现全面“消薄”,经营性收入50万元的村占比60%左右,集体经济收入总量高达24.9亿元,同比增长6.3%。2023年底,预计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超220亿元,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26亿元,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超 63%。在巩固壮大村集体经济之时,同样也伴随着一些问题:例如乡村发展人才缺失、村集体资产资源闲置浪费、村集体增收渠道限制等,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做好巩固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

一、壮大村集体经济需善用队伍

一是充分发挥村级主体作用。目前已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网格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重点结合村(社区)组织换届人员调整情况,将工作能力强、致富能手等人员吸纳到网格团队中,助力乡村建设。

二是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市委组织部每年平均组织3次村干部教育培训,培训人数达1700多人次,覆盖全市所有村社,今年市财政局会同农水局对全市的村监会主任进行强村富民政策、村级制度等培训,农水局多次到镇、街道开展对村干部的培训。同时在全面启动全市村社干部集中轮训的基础上,重点实施部分村社干部精进式培训,针对性开设专题课堂,提升村社干部治村兴村能力。开展“一对一”结对帮带,带动依法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举办村社主职干部“新老班子”结对仪式,以各级兴村(治社)名师、担当作为好支书、千名好支书等为导师,全面结对新任“一肩挑”人员,开展帮带工作,让新任村主职干部能尽快熟悉村级事务,找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向。

三是深化帮扶机制。积极推动各级机关资源力量下沉,自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共选派市级机关干部1400多人次,实现行政村农村指导员派驻全覆盖。每年安排农村指导员工作经费60余万元,用于激励补助“强基惠民村村帮”联络员、台州市派驻村第一书记等下派农村指导员的日常工作经费。今年我市精心挑选业务水平过硬、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82名担任农村指导员,继续利用产业、资金、人才优势,持续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壮大村集体经济需善用资源

一是摸清家底。要求各镇(街道)组织村集体摸清存量资产家底,包括耕地、林地、荒山、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和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经营性资产,同时依据村集体资产资源现状和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障碍,实行“一村一策”发展。例如,石塘镇海利村利用独特的环境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将石屋资源优势转为旅游产业优势,形成滨海精品民宿特色,带动村集体经济增长,2022年实现村经营性收入达127万元。

二是盘活闲置资源。全面盘活闲置农房、耕地等资源,通过统一对外招租或以投资入股形式参与经营,将集体存量资产转化为经营性收入,形成“1+1>2”的效果,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鼓励村集体充分利用当地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景观、美丽庭院、民俗风情和美丽乡村建设成果,通过统一规划、整合开发发展集体经济。例如,坞根镇花溪村将闲置农房资源与研学旅游相结合,成功打造“喜事大街”“囍柿山谷”等文创区,闲置农房利用率达99.3%,每年为村集体带来近百万元的经济收入。

三是抱团优势互补。鼓励村集体以产业、片区、资本等领域成立强村公司联合体。倡导以强带弱,新建片区化强村公司。允许突破地域限制、经济主体限制、资本要素限制,实行“企业+村集体”、“村集体+村集体”等多种联合合作模式,根据当地区位条件、资源分布等实际情况,探索实践多种形式发展项目。例如,温峤镇前洋下等6个村,以土地作价的方式入股,成立强村公司,通过交易中心联结国资公司,实行村、镇、市联合合作。2020年12月30日,浙江工量刃具交易中心在港交所成功上市,成为全国第一家在香港H股主板上市的市场,村集体一跃成为上市公司股东,2021年6个村集体实现分红1108万元,走出了富裕的新路子。

三、壮大村集体经济需善用政策

一是用好“消薄”政策。实施百村全域整治抱团飞地政策,面向101个相对薄弱村,单村足额整出水田指标(5亩),经虚拟飞地后可年净增收28万元。同时根据农业农村部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政策,补助向经济薄弱村倾斜,补助比例高达75%,最高补助220万元/村,目前有9个村集体参与项目申报,其中6个经济薄弱村能享受最高补助。

二是用好普惠政策。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拓宽村集体和农民增收渠道,2022年出台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连片流转耕地奖励政策,对2022年-2023年全市符合奖励条件的约2.5万亩农业标准地,按照300元/亩的标准给予村集体奖励,合计奖励经费约750万元,有效地促进了耕地要素集聚。

三是用好组合政策。2022年我市出台新一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奖励政策,在《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2021〕7号)奖补标准基础上,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立项后,在一年内完成的水田按新增面积给予镇(街道)、村各15万元/亩奖励,在两年内完成的水田按新增面积给予镇(街道)、村各10万元/亩奖励,复垦成旱地部分按水田奖励标准减半奖励。2023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奖励,安排约9000万元资金用于耕地垦造项目奖补,鼓励村集体通过盘活整理土地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在上述支农惠农政策基础上,我市还设有美丽乡村建设、未来乡村和“一事一议”等支农补助项目,引导各村挖掘当地生态环境、人文历史、产业发展等特色优势,通过项目建设提升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开辟乡村振兴新渠道。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市农村经营总站        联系人:林军波

联系电话:86213246/13606868223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61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3份)。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619日印发

 

 

附件:提案采纳清单

 

提案编号:202303408

提案标题:关于巩固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提案类型:A类

采纳建议:2条,解决问题:  条。具体条目如下:

1-1提案建议(或问题)内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必须坚持科技人才兴村,加快人才培养。

1-2提案办理采纳(或解决)说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水局等组织对村干部培训,今年已培训近2000人次,并选派优秀干部82名担任农村指导员。

2-1提案建议(或问题)内容: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2-2提案办理采纳(或解决)说明:实行“一村一策”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全市实施全域整治、抱团飞地、耕地垦造等集体增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