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3-970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函〔2023〕46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202303409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建国委员: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非粮化”整治后土地合理利用的建议》(20230340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我市在2021-2022年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已完成整治目标,对部分种植大棚葡萄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实施了清理腾退。在此基础上,我市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努力使耕地、特别是粮食功能区农田回归种粮本色,同时逐步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促进耕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产出,带动农民致富。
一是全面实施“耕地智保”。我市自2022年起,加强了耕地用途管制,已初步完成网格化管理和“田长制”建设,下阶段将落实管控措施,采用视频监控、遥感监测、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等数字化手段,全覆盖、无死角监督耕地变化。通过“耕地智保”应用平台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级田长。对于铁塔盲区和其他耕地保护重点区域,通过村级巡查员不定时的巡查,将发现的疑似耕地违法行为上报应用平台产生预警信息,构建“技防+人防”监管体系,实现耕地保护从发现到处置的闭环管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对整治后的农田,根据“因缺补缺、相对集中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安排资金,对功能区内沟、渠、路、泵站等基础设施开展维修,提升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结合“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开展耕地功能恢复,积极引导耕地优化整合和质量提升治理,力争实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集聚,形成部门协同管理、实施特殊保护的优质耕地高质量保护区。
三是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将结合我市农业实际,根据土地连片流转、农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定位、耕地用途管制等情况,确定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按照产业发展规划,综合考量生产主体资质、投入产出、规模年限、设施装备、能耗排放、生态环保、带动效益等指标,形成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项目标准。要求各镇(街道)组建土地流转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或履约保证保险制度,负责做好农业标准地土地流转与改造升级,形成一定规模的农业标准地储备量。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委托流转、整村流转、整畈流转等方式,实现土地连片规模化经营。按照农业标准地项目的产业定位和项目用途,大力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产业,着力实施规模农业、品牌农业,推进主导特色产业安全、优质、精准、高效发展。土地流转片区指导价由各镇(街道)根据地块所处的交通区位、产业类型、耕地质量和基础条件等因素,结合市场行情确定。
四是推进农业“双强”行动。我市已出台《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行动方案》,致力做优做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围绕节本增效、生态环境和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在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机械化、加工等领域新增岗位,补齐农业发展技术短板。建立“产业+团队+项目+基地”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模式,建设粮油、蔬菜等8个产业技术服务团队,全市建立高品质科技示范基地,开展主要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试点,以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行动为平台,加大优质稻示范区(基地)建设,培育发展“精品果园、放心菜园、特色菌园、生态茶园、道地药园”等特色产业示范园,优化主导特色产业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创新生产经营模式、集成绿色生产技术,推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五是提高粮油生产政策扶持力度。今年对当季种植大小麦、早稻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给予每亩200元补贴;晚稻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连作晚稻每亩400元、单季晚稻每亩300元补贴;蚕豆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20元补贴。同时,提高油菜规模种植补贴标准,对当季种植5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补贴。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实行早稻订单全覆盖,每50公斤奖励30元。对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规模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按照“种者有补、多种多补、不种不补”,“谁交粮、谁得款”的原则,将各类惠农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至生产、交售主体。
六是创新农业主体培育。实施人才分级培训,针对粮食、葡萄、水果种植等主题,在农闲时开展一次性短期集中培训;围绕高素质农民三大培训类型开展中期专题性和长期系统性培训,贯通从中专到大专、本科的全系列多专业在职学历提升通道,近两年共招收培育农民大学生330人、村干部学历提升270人、农民中专生256人。另外,还组织农业技术更新培训,使农民素质得到有力提升。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计划,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5万元奖励。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王宏辉
联系电话:15990661811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6月19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3份)。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印发
附件:提案采纳清单
●提案编号:202303409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非粮化”整治后土地合理利用的建议
●提案类型:A类
●采纳建议:2条,解决问题:2条。具体条目如下:
1-1提案建议(或问题)内容:多渠道调动年青一辈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1-2提案办理采纳(或解决)说明:我局每年定期对年青一辈种粮农民进行分作物培训。同时通过种植补贴等措施, 调动种粮积极性。
2-1提案建议(或问题)内容:政府加大种粮补贴力度。
2-2提案办理采纳(或解决)说明:我市已制定工作方案加大种粮补贴力度,并首次开展“五优联动”提质扩面,预计比上年增加补贴资金3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