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21 17:43: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各学校,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及职称评审相关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继续教育一般公需课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参加职称评审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公需科目要求2021-2023年的每年度课程均不得少于18学时(截至2023年8月31日),证书样张参见附件1。
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三、继续教育学时档案统一通过“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 (http://jxjy.rsj.zjtz.gov.cn) 打印;学习则登录“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https://zjjxjy.tzvtc.edu.cn/),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
附件:1.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样张).docx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