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310Y/2023-969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松政〔2023〕4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发布单位:
- 松门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JWLD99H-2023-0001
- 关联类型:
-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6-
21
16:
18
信息来源:
松门镇
浏览次数:
各办、各管理区: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4月底前制定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松门镇人民政府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