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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2023221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6-20 10:42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温教函〔2023〕58号              A

张晨岗委员: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进中小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的建议》(2023221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政府部门一直高度关注中小学建设与发展,不断加大投入,努力提升中小学基础教育办学条件。

根据上级规定的学校教室采光与照明、课桌椅配置、黑板及教室布局等教学条件要求,我市将公办中小学校教室的照明环境改造纳入2022年温岭市为民实事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专项用于2200间中小学教室的照明灯具改造,目前已全部按要求改造到位,灯具的照度、均匀度、色温、炫光值等经检测均已符合要求。2022年全市学校共新增可调节课桌椅2万多张,同时我局联合市卫监部门全力实施健康教室行动,对检测中不达标的学校,立马按检查下达的整改意见,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力求逐一落实整改到位,同时动态调整学生座位视角,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学生座位,保证每学期起码一次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形成健康动态的教育氛围。2022年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室安装了空调,保证了炎热的天气学生也能在舒适的环境中上课,提高课堂效率。

同时,由于历史原因,现阶段个别中小学校仍然存在部分校舍等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等问题。类似基础设施已列入学校重点观察使用台账,部分需改造设施已列入当前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校舍维修改造台账。

学校的教室是学生长期接触的场所,教室的空气质量对于学生身体健康有着重要影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做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指出,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提到,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新建学校在投入使用(即开学)前,要进行室内空气检测,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其中甲醛浓度不得高于0.10mg/m3。除此之外,教室必须配备通风换气装置,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当前,我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学校项目,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符合标准的环保材料,同时在项目验收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空气质量问题,所有项目学校经空气指标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确保不发生环境和空气质量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规划实施进度,继续加大对各学校校舍建设及配套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环境。针对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和学校卫生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到学校,督促学校改善教学、饮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改善学校视觉环境,提高课桌椅符合率,降低近视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生风险,保证学生学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

感谢你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科室:基教科             联系人:朱云芽

联系电话:81680505           邮  编:317500


2023年6月19日


附件

●提案编号:202302215号

●提案标题:关于改进中小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的建议

●提案类型:A 类

●采纳建议:2条,解决问题:2条。具体条目如下:

1-1提案建议内容:

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加大对学校校舍建设的资金投入,使改建、扩建、新建的校舍、书写板、课桌椅、多媒体等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1-2提案办理解决说明:

根据上级规定的学校教室采光与照明、课桌椅配置、黑板及教室布局等教学条件要求,我市将公办中小学校教室的照明环境改造纳入2022年温岭市为民实事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专项用于2200间中小学教室的照明灯具改造,目前已全部按要求改造到位,灯具的照度、均匀度、色温、炫光值等经检测均已符合要求。2022年全市学校共新增可调节课桌椅2万多张,同时我局联合市卫监部门全力实施健康教室行动,对检测中不达标的学校,立马按检查下达的整改意见,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力求逐一落实整改到位,同时动态调整学生座位视角,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学生座位,保证每学期起码一次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形成健康动态的教育氛围。2022年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室安装了空调,保证了炎热的天气学生也能在舒适的环境中上课,提高课堂效率。

同时,由于历史原因,现阶段个别中小学校仍然存在部分校舍等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等问题。类似基础设施已列入学校重点观察使用台账,部分需改造设施已列入当前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校舍维修改造台账。

2-1提案建议内容:

各中小学校在进行新建或改建后,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教学生活环境进行监测,并且每年定期委托监测教学生活环境,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逐步改善教学环境设施,做到符合国家标准,维护好学生身心健康。

2-2提案办理解决说明:

学校的教室是学生长期接触的场所,教室的空气质量对于学生身体健康有着重要影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做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指出,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提到,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新建学校在投入使用(即开学)前,要进行室内空气检测,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其中甲醛浓度不得高于0.10mg/m3。除此之外,教室必须配备通风换气装置,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当前,我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学校项目,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符合标准的环保材料,同时在项目验收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空气质量问题,所有项目学校经空气指标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确保不发生环境和空气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