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7324304288/2023-968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发布单位: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综执〔2023〕16号 关于印发温岭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考核办法的通知
温综执〔2023〕16号
关于印发温岭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考核办法的
通知
成都高新区景新市政设施维护有限公司:
现将《温岭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项目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28日
温岭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项目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智慧城管工作,切实履行好信息采集公司的职责,提高信息采集质量,确保智慧城管系统正常运行,发挥智慧城管应有效能,根据《台州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考核标准(试行)》和温岭智慧城管信息采集项目合同,结合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全面、及时、公正、准确。
二、考核对象
成都高新区景新市政设施维护有限公司
三、考核方式
考核以系统自动生成的统计数据、采集员管理系统和现场巡查抽查以及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每月考核,从2023年4月正式开始至2024年3月止。
四、考核等级与合同兑付
考核每月一次,基本分为100分,得分超过100分(含)的为优秀;超过80分(含)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
1.一年内达到6次(含)以上优秀,且没有不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一年内3次(含)以上不合格的,可中止合同;
3.考核不合格的,除考核计扣的金额外,每少1分扣当月1%的对应合同款,每季结算一次。
五、考核内容
按照合同有关要求,完成上报的有效数据、信息回复率和及时回复率、路面巡查、漏报情况(失报率)、人员和设备管理和智慧中心要求开展的专项普查以及交办其他任务情况等,并且无其他重大违纪现象。
(一)上报信息的有效数据
上报有效数据(包括核查)=上报问题总数(包括普查)-无效上报数据+核查上报数据;根据合同规定,月均上报量为年上下限月平均量之间(具体数据以台州市考核要求为准)。上报数据差错率(按月统计)不超过2%(含)。差错率=无效上报数据/上报问题总数。
(二)信息回复率和及时回复率
信息回复即信息核查、核实数据上报中心。信息数据传输时间为6.5小时/天(根据合同指定,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需要延时的,信息采集公司需无条件服从)。
温岭市智慧城管中心发出的核查、核实指令回复时间,需在1小时内予以回复,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需在30分钟内予以回复,回复率不小于99%。回复率=回复案件/应回复案件,及时回复率=限时回复案件/应回复案件。
(三)巡查覆盖
保证巡查间隔密度。设定固定巡查路线,保证巡查间隔时间(重要地段1次/2小时,其它1次/4小时)。
温岭市智慧城管中心有权对重要地段进行修改和补充,采集公司对此应作出积极的调整措施,如不能按要求进行调整的,按照在岗情况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四)漏报情况
在采集巡查时间和区域内不发生因发现问题不到位而导致的问题漏报,即:在采集区域内,行业监管、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中心现场巡查发现而信息采集员未上报的问题,视为漏报。
(五)人员、设备管理
1.人员配置
采集员配置必须符合合同中的配置数量,以总产量人数对比合同设定人数为考核依据。
2.队伍管理
加强员工队伍管理,遵纪守法,不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卡、要等问题,不发生有责纠纷,不发生弄虚作假的行为。
3.巡查传输时间
巡查数据传输时间为6.5小时/天(因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需要延时的,应事先通知)。
4.信息采集设备管理
做好信息采集设备(手机)的管理,要求在岗期间携带设备(手机),设备(手机)内的信息保密不准外借、不准乱装软件,保证功能的正常发挥。
(六)采集员管理系统考核
中心相关管理人员每月对采集员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上班时间信息采集员必须在自己所在区域,并遵守公司的上下班制度。
(七)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情况
要按时完成温岭市智慧城管中心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温岭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考核表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印发
附件:
温岭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考核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考核人: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法 | 考核 结果 | 考核得分 | 计扣情况 | |
一、上报有效信息数(根据合同数量) (25分) | 1.月上报数(15分) | 上报问题数平均每月不低于5200件(采集员上报问题不低于4000件,视频上报问题不低于1200件)事件不足部分按50元/条计扣,部件不足部分按100元/条计扣;事件每少20条扣1分,部件每少8条扣1分计算,扣完15分为止。(其中部件类问题数比例不低于问题总数的5%) | 系统统计 | |||
低于月均考核上报数量80%的,按(合同年度总价/12)*(上报数/月均考核条数)支付当月合同款,并扣15分,如果一年内有3个月低于月均考核条数80%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可终止合同。(春节期间、国庆节、专项普查等长假期间和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 | 系统统计 | |||||
2.差错率 (7分) | 差错率不超过2%,每增加0.5%,计扣500元,并扣1分,扣完7分为止。 | 系统统计 | ||||
差错率小于1%的,每减小0.2%,加2分,最多加10分。 | ||||||
3.重大差错 (3分) | 若上传产生重大差错每件扣500元,每件扣1分,扣完3分为止;差错产生较大影响,一经核实,每件扣500-1000元,扣3分,上不封顶。 | 中心反馈 | ||||
二、信息回复情况(核查与核实) (15分) | 4.及时核查率(5分) | 不得低于99%,每下降0.1%,扣50元,并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 系统统计 | |||
高于99%的,每增加0.1%,加0.5分,最多加5分。 | 系统统计 | |||||
5.核实情况(5分) | 监督中心发出的核查、核实指令,需在1小时内予以回复,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需在30分钟内予以回复。回复超时的,每件扣50元,并扣1分,上不封顶;超过1小时回复的,每件扣100元,并扣2分,上不封顶;全部按时回复的,得10分。 | 系统统计或受理员登记 | ||||
6.回复超时 (5分) | 超过规定时间2小时(含)以上的或因超时导致自动结案的,每件扣200元,并扣3分,上不封顶。无以上现象的,得5分。 | 系统统计 | ||||
三、路面巡查 (10分) | 7.在岗情况 (10分) | 智慧城管中心工作人员不定期对信息采集员配置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采集员未在自己所属区域或超过20分钟无法联络及未到指定区域视为脱岗,对采集员扣200元,并扣5分,上不封顶。如发现实际在岗人员总数少于合同中的配置数量(18人),每人次对采集公司扣500元,并在两天内配齐;如两天内未配齐的,每人次对采集公司扣2000元,并扣5分,上不封顶。 | 现场巡查督查 | |||
四、漏报情况 (25分) | 8.失报情况 (10分) | 采集员对负责网格内明显的市容市貌问题,以及每月台州城管委对我市市容市貌管控成效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未在平台上报视为失报,未报一件扣100元,并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 系统统计及 智慧城管统筹 | |||
9.产生重大影响的 (10分) | 在工作时间内因由行业监管、群众举报及智慧中心巡查到未上报的并且产生重大影响,每发生1次扣1000-2000元,不受失报率限制,并扣4分,扣完10分为否定项,当月考核不合格。上述监管中未上报并产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不受失报率限制,每件扣2000-5000元,并扣5分,扣完10分为否定项,当月考核不合格。 | 现场巡查督查、行业监管和群众举报等 | ||||
10.覆盖率 (5分) | 专业部门事、部件必须全覆盖,即每部门每月案卷不少于1条(如现场督查、巡查确实没有的,另考虑;如查到漏报现象,不受失报情况限制,每发生一次每件扣500元,并扣1分,扣3分以上,当月考核不合格。 | |||||
五、人员、设备管理情况 (15分)
| 11.员工队伍管理 (5分) | 不发生吃、拿、卡、要和有责纠纷、弄虚作假行为,核实首次扣1000-5000元,并扣5分,核实第二次则中止合同,同时不能参与下一年度信息采集招标。 | 现场巡查督查、媒体曝光、行业监管和群众举报等 | |||
12.巡查传输时间 (5分) | 巡查数据传输时间为6.5小时/天。(因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需要延时的,应事先通知,如不履行安排的,以回复超时计扣办法处理,数量按合同数量的平均日数量计算)。 | 智慧中心安排和系统统计 | ||||
13.信息采集设备管理 (5分) | 妥善管理好采集设备,如管理不当发生采集器遗失,导致信息泄露,影响系统运行的,扣5分。工作期间要求携带采集器设备,如发现有采集员未携带的,每人次扣100元,并扣1分,上不封顶。 | 系统在线人员查询及现场巡查督查 | ||||
六、交办的工作 (10分) | 14.按时完成智慧城管中心交办的工作 (10分) | |||||
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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