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3-967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3〕157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05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印发《2023年温岭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扎实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现将《2023年温岭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6月5日
2023年温岭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升级样板,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和“三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15号)和《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台州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农专发〔2023〕14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为抓手,围绕高质量打造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按照“高产、优质、经济、环保”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环保督察涉肥问题整改成果,深化化肥实名制、定额制改革,通过多种途径提升施肥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和肥料利用率,减少不合理化肥施用,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模式,逐步构建现代科学施肥技术体系,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为稳粮保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产与生态统筹。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统筹考虑作物增产与面源污染防控,坚持以产定肥、按需用肥,在保证作物养分供应的基础上,减少过量施肥和盲目施肥,推进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
(二)坚持减量与增效并重。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加强集成创新推广,优化施肥结构、施肥位置和施肥时期,调整养分形态配比,注重中微量元素补充,提高肥料利用效率,促进节本增效,减少不合理施用。
(三)坚持有机与无机配合。在综合考虑作物养分需求和区域资源特点的基础上,统筹利用多元养分来源,替代部分化肥投入,引导农民种植绿肥、积造农家肥、施用微生物肥料等,与配方肥、专用肥、缓释肥等施用相结合,促进地力培育和作物养分均衡。
(四)坚持公益性与经营性衔接。围绕扩大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面积和提升科学施肥技术水平双重目标,以公益性技术推广为主体,强化试验展示、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与经营性服务组织有机结合,提供统测、统配、统供、统施等“四统一”服务,助力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技术到位率。
三、目标任务
持续纵深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对300家典型农户开展施肥现状调查,完成取土测土497个以上,肥料效应田间试验、肥料利用率测算试验3个,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2%;推广应用配方肥7575吨以上,全市测土配方技术推广面积55万亩次以上,技术覆盖率90%以上;建设化肥定额制示范方4个;建设“三新”技术化肥定额制示范方22个,持续打造“浙样施”品牌,实现全市“浙样施”应用全覆盖,水肥一体化面积4万亩以上。
四、重点工作
(一)以调查试验为抓手,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一是开展施肥状况调查。综合各地种植制度、耕地质量和施肥管理水平等,选择水稻、西兰花、葡萄、茭白、西瓜等作物开展施肥调查,并按面积比例确定调查数量。统筹选取普通种植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四类主体,其中普通种植户占比不低于20%,参与各类示范项目的主体数量占比不高于50%。争取调查地块连续三年相对固定,科学评价化肥减量工作成效。二是摸清耕地养分。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与应用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0〕3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取土测土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8号)要求,持续加大取土测土力度,不断完善土壤养分数据库,分析整理2005年以来的土壤测试分析数据,结合近年来耕地质量监测、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详查、第三次土壤普查等其他渠道的土壤测试数据,加大中微量元素测定力度,丰富各地土壤养分基础数据库,进一步优化科学施肥技术指标体系。严格数据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三是深化田间试验。以作物增产增效为目标,组织 “2+X”试验,摸清作物高产的核心因子及施肥效果。按照《基于田间试验的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测算规范(试行)》(农农(耕肥)〔2019〕24号)要求,遵循“统筹规划、区域设点、综合试验”的原则,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主栽作物,因地制宜开展主要农作物钾肥替代、中微量元素、有机肥、施肥新方式等田间试验,为优化肥料配方和施肥方案提供支撑。四是挖掘数据应用。规范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校对等环节,汇总分析施肥状况、耕地养分、田间试验等数据,将历年数据成果应用于施肥指导、配方肥开发、定额制实施等,推动耕肥工作数字化,推进配方肥落地。
(二)以多元技术为支撑,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一是不断优化配方肥。按照协调作物养分平衡、优质高产、肥料高效利用、土壤质量提升、资源环境友好的原则,结合产量水平、养分需求和土壤肥力,综合化肥定额制、基肥与追肥比和中微量元素丰缺情况,设计肥料配方。采用聚类等方法整合肥料配方,通过肥料配方验证试验进行校验,形成配方科学、工艺可行、性状稳定的区域主推肥料配方。各地按照“大配方、小调整”原则,结合当地耕地养分、肥效试验和目标产量,发布当地主栽作物推荐施肥配方,实现施肥建议卡进村入店全覆盖。二是持续改善供给端。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24号)要求,持续改善肥料供应结构,引导肥料生产企业按“方”生产,鼓励农资经营单位按“方”进肥,优化经营肥料品种,切实提高配方肥市场占有率;支持肥料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统测、统配、统供、统施”全程服务,推动配方肥下地。三是鼓励应用替代肥。落实有机肥最低用量制度,因地制宜鼓励绿肥种植、果园生草,推广施用堆沤肥、沼渣沼液和秸秆还田,增加有机养分;鼓励施用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缓释肥等肥料,挖掘微生物肥料,如在大豆、花生种植过程中通过拌种、喷施和包衣等方式接种根瘤菌剂,施用具有活化磷钾作用的微生物菌剂。
(三)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重塑化肥减量增效体系。一是数字化调查。创新数据采集手段和机制,手机端微信扫码“施肥监测通”小程序或PC端登录信息系统填报。利用“肥情监测通”小程序调查采集施肥数据,建立施肥台账,构建施肥数据库。二是数字化服务。全面推广“浙样施”智慧施肥平台,不断完善提升应用服务功能,健全化肥定额制使用信息化管理。创新技术服务手段,充分利用浙里办、“浙农优品”等应用平台和农民信箱、触摸屏等方式,开展科学施肥“云服务”,提高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到位率。三是数字化台账。积极构建化肥“进-销-用-回”全链闭环,积极对接应用“浙农优品”平台,督促农资店做到实时录入销售记录,督促批发企业按规范上传销售记录,及时登录系统核查配方肥销售进展,落实数字化台账记录。
(四)以试点推广为载体,助力农业绿色发展升级。结合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作物,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规模主体年最高用肥指标和实际购肥用肥等信息档案,持续推进化肥定额制实施,不断完善化肥定额制技术体系,打造“实名购买-限量施用-技术配套-监管激励”全生产过程化肥定额施用管理模式。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强化土壤、肥料、作物三者协同,实施养分综合管理,基肥追肥统筹,促进养分需求与供应数量匹配、时间同步、空间耦合,推广应用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增效肥料和其他功能性肥料,准确匹配植物营养需求,提高养分吸收效率,融合农机农艺,配套应用种肥同播机、机械深施注肥器、侧深施肥机、喷肥无人机等高效机械,减少化肥流失和浪费,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试点县升级样板。
五、资金要求
(一)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21〕34号)和《浙江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20〕10号)、《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浙农专发〔2022〕10号)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工作任务,抓好组织实施,强化使用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保障资金规范使用,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采用适当方式公示有关补贴发放情况。加快执行进度,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中填报进展情况。
(二)明确使用范围。资金主要用于土样、植株样采集检测,以及田间试验、“浙样施”数据更新维护、化肥定额制与化肥减量增效“三新”示范方建设、技术物化补助、专业化服务、宣传培训等工作。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物化补助等方式,对应用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施用作物专用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高效肥料可予以适当补助;也可以向新型经营主体、肥料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打包购买施肥服务,完善配方肥“订单式”“团购式”“直供”等模式。施肥机械补贴原则上从农机购置补贴中统筹支出,未列入农机补贴的施肥机械单机补贴不得超过单价的30%(单台机械补贴额度不超过8万元),不得重复享受补贴(补助)政策。对种植绿肥的绿肥种子及农事操作成本、大豆根瘤菌剂等微生物菌剂、草木灰等原则上全额补贴。缓释肥料补贴其与常规肥料的差额补贴,原则上不超过缓释肥料价格的20%。缓释肥料、微生物菌剂须取得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商品有机肥须取得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肥料登记证。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涉肥问题整改成果,统筹落实化肥减量增效目标任务,细化到重点区域和主要作物。
(二)注重技术指导。充分发挥专业专长,分区域、分作物指导主体开展科学合理减量施肥,促进大、中、微量元素养分平衡,有机无机结合、基肥追肥配套。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取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等形式,指导农民科学选择配方肥种类、施肥时期和施肥方法,实现配方肥适期、合理、高效施用。适时组织召开化肥减量增效座谈会、观摩会、培训会,邀请专家就化肥科学减量施用开展专题培训。
(三)加强督促管理。探索化肥减量增效运行新机制,提炼可操作性强的升级版重点服务模式,建立责任明确、主体积极、多方参与、监管有效的工作机制。市农水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调度,查资金、查进度、查资料、查档案,督促任务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实施进度缓慢的镇(街道)限期整改,确保化肥减量增效取得实效。
(四)做好宣传培训。采用市镇村三级联动,科研教学、行业协会、肥料企业三方互动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发挥科学施肥专家指导组和专家团队技术支撑作用,强化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化肥减量增效重要意义,提高社会知晓度;征集总结化肥减量增效典型案例,在平面媒体和新媒体集中报道,通过专题报道、培训会、观摩会等方式加以推广,用真实案例提升宣传效果。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