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6 13:55: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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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消〔2023〕10号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根据《台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基础建设。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研究规划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场所、师资、教材、保障等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学校要积极开辟校园消防知识角、消防文化园地、消防特色长廊等宣传阵地,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场所,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宣传资料;校报、橱窗、板报、校园电视、广播、网站等固定宣传阵地要经常性地刊播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使学生们在潜移默化中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切实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工作目标。

二、拓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模式。各中小学校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年度教学计划,确保制度、师资、教材、课时、场地“五个落实”。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心理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采取因人而异、分类施教的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小学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等教育;初中、高中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和各类消防安全教育资源,加大单位、社区、企业、社会机构等消防安全教育资源共享,采用线下参观体验学习和线上移动“云”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拓展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实践渠道。

三、全面实施“五个一”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全面落实“五个一”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即:一是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专题教育活动,使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二是每学期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学生军训等教育契机,开展校园火灾疏散逃生演练不少于2次,学生参加消防演练达到100%;三是每学期组织召开消防主题班会不少于1次,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主题讨论,使师生接受消防警示教育达到100%;四是每学年要组织学生开展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及灭火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五是要教育学生在每学年寒(暑)假与家长共同完成一次“家庭消防安全自查”“绘制逃生图”“共学消防安全知识”家庭消防作业。各中小学在7月中旬和12月底分两个时间节点上报本学期“五个一”活动档案(联系人:金天婕   邮箱512932143@qq.com)。

四、开展一次隐患自查。各中小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紧盯学生宿舍、食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档案室、库房、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要部位,重点检查各岗位责任落实,用电安全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管理,消防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维护保养,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等情况。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跟进落实、闭环管理。


附件: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对接联系单位情况汇总表


温岭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8日


温消(2023)10号 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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