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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6- 16 08: 51 信息来源: 大溪镇 浏览次数:

各办(中心)、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 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72 号>)有关规定,对 2023年 6月 5日前镇政府制定的3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镇政府同意,继续有效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0 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0 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 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0 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 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件文号

印发日期

文件名称

责任单位

三统一编号

理结果

1

大政〔2021〕17号

 

2021.6.10

关于印发大溪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社管办


JWLD99G-2021-0001

 

废止

2

大政便签〔2020〕15号

 

2020.06.15

关于印发大溪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社管办

JWLD99G-2020-0001

废止

3


大政〔2022〕34号

 

2022.6.28

关于做好2022年大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社管办


JWLD99G-2022-0001

 

废止

关于印发《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