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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精神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6 15:10 信息来源:市经济开发区 浏览次数:

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精神病患者管控,确保精神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经济开发区精神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 剑

副组长:朱苗苗

成  员:颜永波 林荣伟 林利平 潘忠琪 郞丽佳 王琳涵

田雅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颜永波任办公室主任,各办线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日常性工作联系。

二、工作职责

为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配合协调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现将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应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措施,协调解决管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的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精神障碍患者救治、运行保障等,牵头部署部门办公室间的联合督查和互通信息,减少肇事肇祸案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精神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具体负责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贯彻落实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协调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开展部门间联合督查和通报,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各部门职责

1.社会事业局: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诊断复核等工作;牵头组织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五人看护小组”,签订管控责任书,落实有效管控服务措施,定期组织本级相关办公室和各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多部门开展督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奖代补” 实施患者的审核、认定和费用发放。负责将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平安建设) 考评工作体系,协调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及管理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负责落实严重精神障碍特困供养人员的收治工作,并做好贫困患者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依照有关规定做好流浪乞讨和城市“三无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及送返工作。

2.工会、妇联、团委等:负责对患有精神障碍的人员开展关爱行动。

3.党建办(宣传线):负责协助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理解和关爱精神障碍患者倡导体质健康、心理健全的生活方式。

4.派出所:负责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肇事肇祸及倾向精神障碍患者依法进行现场处置、送诊;对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患者,及时录入相应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做好强制医疗的执行。协同街道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的实施,并负责“以奖代补” 实施对象有无肇事肇祸行为的认定;定期核实数据,做好信息互通共享。

5.卫生院:落实康复措施,配合开展精神心理疾病等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及时协助街道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有效监护,定期核实数据,做好信息互通。

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抄送:市卫健局。

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