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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12:16 信息来源:城西街道 浏览次数:

各村社、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4月18日全省、台州市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23〕7号)、《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23〕4号)、《温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岭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温安委〔2023〕3号)要求,经研究,城西街道办事处制定了《城西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3512



城西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4月18日全省、台州市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三个责任”,深化重点领域安全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吸取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聚焦消防、道路交通、工矿和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旅游、特种设备、城市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举一反三深化安全生产治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有效防范较大社会负面影响和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目标

以重点领域为攻坚发力点,坚持排查全覆盖、整治全闭环,突出重大事故风险关键节点,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聚焦“三个责任”落实,严格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肃查处一批不作为不落实行为,重点解决责任真空、履责不力、监管不为等问题;聚焦隐患闭环整改,坚持严管、严防、重罚相结合,强化精准执法、刚性执法、规范执法,做到真查真治“全覆盖”、严查严治“零容忍”,重拳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顽瘴痼疾;聚焦长效治理,构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探索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底线措施,强化系统治理,挂牌根治一批难点痛点问题,重点解决问题隐患久治不愈、同类问题易发多发等问题。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和不足,举一反三实现本质提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街道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社会平安稳定。

三、攻坚任务

综合分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区域领域分布,结合现阶段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确定“1+8+N”攻坚重点,即在1个总体任务下,确定消防、工矿、危化、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城市运行、旅游、特种设备等8项攻坚整治任务,N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其中N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当下重点推进“园中园”“厂中厂”、电气焊作业2项整治任务,大排查大整治推进中如发现重大共性问题和重点领域,可动态增设相应专题。

(一)8个重点领域排查整治重点

1.深化消防领域攻坚整治。集中开展“园中园””“厂中厂”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村集体租赁厂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宿舍。持续深化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等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医院、养老托育机构、旅游场所、商场、宾馆、酒店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等。建立基层火灾防控底数、隐患和责任“3张清单”,狠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消防执法打击,严肃查处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电气焊热切割等明火作业、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法搭建钢棚影响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沿街商铺住人、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区域未分隔或分隔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民宗、文旅(文物)、教育、民政、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建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家团队,定期开展“把脉问诊”,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和动态清零,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率达到90%以上。(应急办牵头负责)

2.深化工矿领域攻坚整治。全面推进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擅自变更环保处理工艺、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盲目施救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落实风险告知、制度建设、安全培训等8项任务措施。组织重点行业“钢8条”“铝7条”“粉6条”整治回头看,全方位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应急办牵头负责)

3.深化道路交通领域攻坚整治。深入开展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除险强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强化“路、人、车、企”安全管控,持续推进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农村公路平交道口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整治病危桥隧;深化客运安全整治,加强旅游包车、站立式公交安全管理;常态化组织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开展复盘评估,逐案跟踪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对省级挂牌的重点路段、重点运输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针对周末、“五一”“端午”假期等车流密集时段,严查“两客一危一货”、工程运输车、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城管办牵头负责)

4.深化危化品领域攻坚整治。聚焦企业、区域重大安全风险,完善风险管控、隐患治理闭环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危化品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整治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动火等特殊作业不规范、岗位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危化品储存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肃监管执法。(应急办牵头负责)

5.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攻坚整治。强化建筑市场、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整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快制定实施措施,指导督促各地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三类存在隐患自建房,因地制宜推进分类整治。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工程安全标准体系,强化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监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城管办牵头负责)

6.深化城市运行领域攻坚整治。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城市道桥隧领域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重点聚焦燃气存储、经营、燃气工程、燃气器具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燃气金属波纹管更换、气瓶核验、统一赋码工作,进一步提升城镇燃气数字化监管水平。持续开展城市道路路面塌陷风险、城市道路起伏不平及“桥头跳车”病害排查整治,落实城市道桥隧巡查检测制度,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城管办牵头负责)

7.深化旅游领域攻坚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开展旅游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聚焦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室内密闭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旅游领域安全有序。(社管办牵头负责)

8.深化特种设备领域攻坚整治聚焦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热电联产机组的锅炉及主蒸汽母管,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城镇燃气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集中排查治理。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等高风险隐患,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锅炉,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延期检验手续;对存在高风险隐患的其他特种设备,按规定严厉打击,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

(二)2个专项整治重点

1.实施全领域“园中园”“厂中厂”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厂房、小微工业园、交通运输仓库、经营性自建房等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建立覆盖全领域的“园中园”“厂中厂”专项台账,严格动态监管。督促“园中园”“厂中厂”房东、业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统一安全设施,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每月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管理混乱、电气设备设施失管等问题。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停产、关闭;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一律实施挂牌督办。根据上级制定出台的租赁场所禁限控目录,国家、省产业准入指导目录内明令淘汰、限制类项目,不符合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及地区产业规划布局、产业导向项目,不得使用租赁场所,坚决防止出租的厂房(仓库)成为失管失防之所、藏污纳垢之地。(应急办牵头,各专委办根据任务清单分工负责)

2.实施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强化全链条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开展电气焊全员安全大培训,坚决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合格上岗硬要求。建立健全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安全管控措施。督促临时用工企业和单位严格重点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等作业。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作业行为,落实一案双查,依法从严处罚违规操作人员、用工企业和单位。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企业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强化警示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公众对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形成社会各界对电气焊作业安全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应急办牵头,各专委办根据任务清单分工负责)

四、进度安排

排查整治时间为4月25日至6月30日,总体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4月30日)。4月25日前,街道安委会制定印发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全面梳理任务、措施、责任、时限4张清单以及相应工作评价验收标准,明确工作重点;清晰建立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事项2张清单,明确检查重点。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4日—6月15日)。坚持“先安全、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严格落实督查检查全覆盖要求,全面开展起底式、洗楼式排查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实施集中攻坚。坚决守牢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底线。强化督导服务,不定期开展暗访检查,推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走深走实走细。

(三)评价验收阶段(6月16日—6月30日)。6月15日攻坚整治结束后,各专委办对标工作评价验收标准,立即开展全面总结评估,6月16日前将评估报告报街道安委办。街道安委办将结合综合督导情况,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抽查检查,抽查不合格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攻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丁辉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陈遥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林康男、金潮、江志宏、颜玲玲副主任担任,组员由街道安委会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办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强化隐患整治。街道各成员单位要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紧盯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工矿、旅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开展整治攻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大排查大整治部门监管责任,拉网式、高强度、全覆盖开展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落实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一般隐患即查即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停产停业整改。专班要有效运行“日调度、日研判、日通报”工作机制,动态掌握任务推进情况、精准分析研判风险趋势,及时提醒交办、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三)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安委办要及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抓好闭环整改。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及时整改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隐患。切实加强自查自改和暗访暗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对问题隐患要跟踪到位、督办到位、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强化执法追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健全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扩大执法处罚效果,确保形成执法震慑,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五)强化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全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结合起来,与防汛防台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督考,统筹抓好重大项目、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四重”服务,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以新安全格局护航新发展格局。

 

附件:1.城西街道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专班

2.城西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

汇总表

3.深化消防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4.深化工矿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5.深化道路交通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6.深化危化品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7.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8.深化城市运行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9.深化旅游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10.深化特种设备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11.实施全领域“园中园”“厂中厂”专项整治任务

清单

12.实施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附件1

 

城西街道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人员组成

 长:丁  

副组长:陈  遥、林康男、金  潮、江志宏、颜玲玲

 员:叶秋天、瞿海瑛、林海军、潘佳茜、陈伟雄、

薛文晨    钊、江云波、徐华军、谢君卿

工作专班设在市应急办(街道安委办),集中办公地点在市街道三楼会议室。

 

 

 

 

 

 

 

 

 

 

附件2

 

城西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城西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

填报日期:2023年  月  日

检查情况

检查企业(家)

发现隐患(条)

重大隐患(条)

责令停产停业(家)

立案查处(家)

行政拘留(人)

当天

累计

当天

累计

已整改

整改率

当天

累计

已整改

整改率

当天

累计

当天

累计

当天

累计

消防领域

















道路交通

















工矿

















危化

















建设施工

















城市运行

















旅游

















特种设备

















合计

















 


附件3

 

深化消防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消防领域

开展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住有3人以上(含)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经营使用危化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等突出问题。

6月20日

城管办、应急办


1.4月底前,完成生产、经营与住宿合用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集中连片区域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报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2.5月底前,完成10人以上(含)人员密集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3.6月20日前,完成10人以下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的“三张清单”,并作为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街道挂牌督办;

4.针对未住有人员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街道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改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

2

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违规使用明火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等突出问题。

6月20日

应急办、派出所


1.5月底前,完成30人以上(含)居住出租房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2.6月20日前,完成10人以上(含)居住出租房的“三张清单”,作为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街道挂牌督办;

3.针对10人以下的居住出租房,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改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

3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外保温材料、公共建筑违规改建装修、消防设施瘫痪、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登高面被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违规占用公共区域影响消防安全等突出问题。

6月20日

应急办城管办


1.4月底前,完成100米以上(含)高层公共建筑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2.5月底前,完成高层公共建筑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安委挂牌督办;

3.6月20日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的“三张清单”,并作为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街道挂牌督办

4.针对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改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

4

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纺织印染类、制鞋类、海绵生产加工类、竹木加工类、锂离子电池制造(使用)类、小家电制造类、使用危化品工贸行业类等7类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法搭建钢棚影响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员工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薄弱等突出问题。

6月20日

应急办

发展办

1.4月底前,完成100人以上(含)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2.5月底前,完成30人以上(含)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安委挂牌督办;

3.6月20日前,完成规模以上7类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的“三张清单”,并作为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街道挂牌督办;

4.针对规模以下或其他类型工业企业,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改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

5

开展教育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创建。重点针对寄宿制学校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等突出问题。

6月20日

社发办

应急办

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教育机构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6

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寺庙、教堂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等突出问题。

6月20日

综治办

应急办

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宗教活动场所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7

开展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养老院、福利院、护养院等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员工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薄弱等突出问题。

6月20日

民政

应急办

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养老福利机构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8

开展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疏散通道堵塞占用、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员工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薄弱等突出问题。

6月20日

发展办

应急办

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商市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商市场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9

开展文化和旅游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电影院、密室逃脱等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

6月20日

社发办

应急办

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文化和旅游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文化和旅游场所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10

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医院住院部、托育中心、月子会所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员工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薄弱等突出问题。

6月20日

社发办

应急办

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医疗机构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11

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民居类文物古建筑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缺失、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

6月20日

社发办

应急办

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文物古建筑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附件4

 

深化工矿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全面排摸全省重点环保设施底数,分类建立台账。

4月30日

经济发展办

应急办

建立“一企一档”,完成率100%。

2

组织开展全市重点环保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对一厂多租环保设施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对突出安全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

6月15日

经济发展办、应急办


一厂多租环保设施检查率100%,隐患闭环率100%。

3

督促企业开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爆粉尘企业对照“钢8条”“铝7条”“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

4月30日

应急办

经济发展办

相关企业自查率100%。

4

组织开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检查,落实重大隐患闭环整改。

5月30日

应急办


相关企业隐患闭环率100%。

 

 

附件5

 

深化道路交通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道路交通领域

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6月15日前累计整治省级事故多发点段完工1处。

6月15日

城管办

城区交警二中队

1.组织交通运输、公安等职能部门对省级事故多发点段安全性评价报告、治理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全省累计完成10处点段的主体工程;

2.累计完成190个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80个农村公路的平交口整治项目主体工程。

2

开展交通安全领域重点隐患“全覆盖”检查,组建专家团队,对2023年省级挂牌的10处事故多发点段、4个重点乡镇(街道)、23家重点运输企业开展检查,检查比例达到100%。

6月15日

城管办

城区交警二中队

1.4月,制定“全覆盖”检查方案、完成专家库组建;

2.5月,完成所有省级挂牌项目的检查;

3.6月,对检查发现的重点隐患问题要求整改到位。

3

开展“护航亚运”道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突出周末、“五一”“端午”假期等重点时段,针对“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工程运输车,严查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酒驾醉驾、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5月30日

城管办


1.每个周末和五一假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2.每周组织一次重点精准查缉行动。

4

对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逐案跟踪隐患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常态化

派出所

城区交警二中队、城管办

1.对每起2人以上事故要求各地报送事故调查报告;

2.对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事故调查以市道安办名义予以通报。

5

以旅游团队客运为重点开展安全带提醒和使用情况整治行动,严查旅游包车。

6月15日

社发办

派出所城管办

1.5月底前,开展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6月15日前,隐患整改率不低于80%。

附件6

 

深化危化品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危化品领域

开展危化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逐一评估运行安全现状,实施限期分类整治,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5月30日

应急办


1.危化品企业100%形成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台账,完成分类整治;

2.对存在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企业100%完成检查。

2

开展液化烃储罐区安全专项整治。相关企业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自纠,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5月30日

应急办


1.涉及液化烃储罐区相关企业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2.对涉及液化烃储罐区企业100%开展检查核实。

3

开展中小油气储存企业评估整治。对标逐一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6月15日

应急办


1.5月底前,企业对标形成自评报告和问题隐患整改;

2.6月15日前,街道按要求完成现场检查和安全风险等级初核;

3.进行现场抽查复核。

4

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贮存收集、无害化利用处置措施。

6月15日

经济发展办


组织集中执法行动不少于3次。

5

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系统评估涉危化品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实现分级分类监管。

6月15日

应急办

经济发展办

1.完成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制定并组织开展宣贯学习;

2.涉危化品实验室100%完成自查评估;

3.组织不少于1次联合检查。

6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专项整治。督促危化品企业重点整治动火等特殊作业不规范、岗位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危化品储存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6月15日

应急办


1.重大危险源企业100%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企业100%开展自查自改,并形成主动发现问题机制、闭环管控机制和举一反三机制;

3.对辖区内危化品企业100%完成专项检查。

附件7

 

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各乡镇完成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的三类重点自建房整治。

5月30日

城管办


三类重点自建房整治信息100%录入全国系统。

2

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针对前期排查发现问题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及时闭环。

常态化

城管办


督导检查发现未按期闭环的,将予以扣分。

3

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利剑”行动,聚焦施工人员违法违章行为、设备设施违法违规使用等六方面189项问题隐患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治、严管。

常态化

城管办


6月15日前完成二季度“利剑”行动进展通报。

4

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改扩建和跨线施工安全防护专项治理,推动关键工点防护标准化100%覆盖。

6月15日

市交通运输局

城管办

关键工点防护标准化100%覆盖。

5

开展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检查工作。

4月30日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经济发展办

通过水利督查应用完成问题隐患整改销号。

6

深化交通工程安全数字化改革,推进全省普通国省道、二级及以上农村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独立应用防汛码。

4月30日

市交通运输局

城管办

“防汛码”正式上线应用。

7

深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革,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应用。

6月15日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经济发展办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数字化应用上线。

附件8

 

深化城市运行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城市运行领域

开展燃气经营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格核发燃气经营许可和气瓶充装许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整改销号;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落实燃气企业配送管理的主体责任。

常态化

城管办

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

6月15日前开展燃气经营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2

开展公共场所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餐饮、商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气环境和燃气设施运行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等情况,以及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6月15日

街道各专委办


6月15日前开展公共场所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3

开展老旧小区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排查整治小区内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隐患。

6月15日

城管办

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

6月15日前开展老旧小区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4

开展燃气工程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设施权属单位落实安全监护制度,加强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的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工程纳入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要严厉打击燃气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施工期间专人监护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项目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

常态化

城管办

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

6月15日前开展燃气工程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5

开展燃气器具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现有燃气器具、可燃气体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流通环节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可燃气体报警器及连接软管等配件,督促相关主体履行好自身责任;要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等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燃气器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常态化

市场监管


6月15日前开展燃气器具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6

开展管道设施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城镇燃气管道检验及更新改造工作,建立常态化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特别是对于设计及竣工资料不全的管道,经营企业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核查评估、补充测绘,并根据评估结果予以整改。要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餐饮行业、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区等安全隐患较大场所的“瓶改管”工作。

常态化

城管办


6月15日前开展管道设施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7

做好燃气金属波纹管更换工作。加大燃气金属波纹管更换工作的统筹力度,制定更换工作的计划和安排;督促燃气企业认真履行入户安检职责,全面摸排燃气用户使用不合格橡胶软管的基本情况,告知用户更换金属软管有关要求,指导用户做好软管更换工作。按照《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管理指南》要求,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20%以上管道气用户金属波纹管的更换工作,

6月15日

城管办


1.5月底前完成制定更换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2.6月15日前完成20%以上管道气用户金属波纹管的更换工作。

8

提升城镇燃气数字化监管水平。要持续“浙里城市生命线”平台建设,实现全燃气安全数字化管理,推行省、市、县(市、区)三级数字化平台的应用,特别是检查工具等的使用,构建全省城镇燃气安全运行大数据上传汇总、定期分析和预警预测、动态监控的数字化安全管理体系。

常态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管办

助推“浙里城市生命线”平台燃气领域的构建;

9

做好气瓶核验工作瓶装液化气企业规范开展气瓶“购入-入站-充装前检查-充装-充装后检查-出站-配送-入户安检-回收-检测-报废”等作业流程,实现瓶装液化气气瓶全生命周期监控,各流转环节可追溯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50%以上企业使用气瓶核验进行业务流转。

6月15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管办

6月15日前完成50%以上企业使用气瓶核验进行业务流转。

10

做好统一赋码工作在全省统一监管库的基础上,省级“燃气安全在线系统”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对全在用气瓶进行统一赋码,以统一核验为抓手,从源头杜绝一码多瓶、一瓶多码的情况发生。各城燃企业通过系统对接上传气瓶信息后,省级系统将按批次自动生成同等数量的瓶码,城燃企业调用省级查询接口获取后自行印制,将原有气瓶信息与瓶码绑定后即可投入使用。督促城燃企业利用好气瓶流转具有周期性这一特征,及时开展统一赋码工作,确保在第二轮流转时完成统一赋码工作。

常态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管

6月15日前完成全市在用气瓶做到赋码全覆盖。

11

开展城市道路路面塌陷风险排查整治。重点场所周边城市道路及连接线等重点路段开展地下病害体全面探测,对存在空洞、脱空、疏松、富水体等病害的路段,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协调各部门查明病害成因,由相关责任部门立即进行病害整治

常态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管办

6月15日前完成重点路段的排查检测工作。

12

保障城市道路出行安全通畅。持续开展城市道路起伏不平、“桥头跳车”“窨井跳车”等病害排查整治工作,强化质量管控,避免短期病害反复问题。

常态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管办

6月15日前完成道路整治30公里。

13

开展城市桥梁运行风险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城市道桥隧巡查和定检制度,对于发现问题要求即查即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立即管控并进行监测;清理桥下空间违建、违章占用等,合理利用桥下空间。

常态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管办

6月15日前,重点路段桥梁(隧道)开展常规检测或结构检测数不少于80%。

14

开展城市隧道内涝、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排查雨水泵站、排水沟、消防相关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且规范检修,应急物资储备是否齐全。

常态化

城管办

经济发展办

6月15日前完成不少于50%隧道的专项排查。


附件9

 

深化旅游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旅游领域

开展旅行社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照《旅行社安全检查清单(1.0版)》,重点聚焦旅行社场所消防安全、旅游安全、制度落实、应急处置能力等,开展隐患排查。

6月15日

市文广旅体局

市场监管所、社发办

1.5月10日前,各市、县(市、区)开展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2.5月25日前,以县为单位,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不少于1次;

3.6月15日前,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

2

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不签订旅游合同、导游人员强迫、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

5月30日

市文广旅体局

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市级组织文化和旅游专项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

3

开展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是否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是否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

6月15日

市交通运输局

派出所、社发办

1.4月底前,各市、县开展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5月10日前,以县为单位,由交通会同公安、文旅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3.6月15日前,隐患整改率不低于80%。

4

开展文化和旅游室内密闭场所集中检查。聚焦旅游景区封闭式室内景点和文化场馆、网吧、星级饭店、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6月15日

市文广旅体局

市场监管所、派出所

1.5月20日前,开展室内密闭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场馆覆盖率100%;

2.5月30日前,梳理安全隐患清单,100%落实责任人;

3.6月15日前,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

5

开展“五一”、端午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

6月15日

市文广旅体局


6月15日前,完成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6

开展A级景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A级景区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等工作。

6月15日

市文广旅体局


1.4月底前,开展A级旅游景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A级景区覆盖率达到100%;

2.6月15日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隐患排查整改完成率不低于60%。

附件10

 

深化特种设备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特种设

备领域

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集中排查治理。重点聚焦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热电联产机组的锅炉及主蒸汽母管,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城镇燃气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集中排查治理。

6月15日

市场监管所


6月15日前,隐患整改率100%。

2

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以及未经登记违法使用违法违规行。

5月30日

市场监管所


定期检验率、不合格整改率、使用登记办理率100%。

3

开展“五一”、端午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及节日期间举办大型公共活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专项督查。

5月5日

市场监管所


1.5月1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督查工作;

2.5月5日前,完成对16个镇(街道)、1个经济开发区的专项督查工作。

4

开展特种设备扫码作业管理检查。重点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电梯扫码维保,司炉工、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司机扫码作业等应用,提高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水平。

5月30日

市场监管所


扫码作业率实现95%以上。

5

开展特种设备分类评价和隐患排查日志管理检查。重点督促相关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分类评价和隐患排查日志管理功能,有效实施分类评价。。

6月15日

市场监管所


日志管理工作的企业均实现65%以上。

附件11

 

实施全领域“园中园”“厂中厂”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园中园”“厂中厂”

彻底排查企业厂房、小微工业园、孵化园、电商小微园、交通运输仓库、经营性自建房等用于出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构建筑物,建立全领域“园中园”“厂中厂”专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

4月23日

应急办、发展办、城管办


“园中园”“厂中厂”专项台账建档率100%。

2

督促“园中园”“厂中厂”单位开展一次“四懂三会”消防基础知识培训,确保培训覆盖率100%。

5月7日

应急办


“园中园”“厂中厂”所有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100%。

3

督促出租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月27日

应急办、发展办、城管办


出租方与每个承租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率100%。

4

督促“园中园”“厂中厂”业主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每月进行安全检查。

6月15日

应急办、发展办、城管办


建立出租方对承租方每月隐患整治清单,隐患闭环率100%。

5

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园中园”“厂中厂”开展“起底式”的火灾隐患排查。

6月15日

应急办

应急办、发展办、城管办

30人以上的“园中园”“厂中厂”、小微工业园火灾隐患排查率100%。

6

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6月15日

城管办

市场监管所、发展办

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

7

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停产、关闭。

6月15日

应急办


依法拆除、停产、关闭一批“园中园”“厂中厂”。

8

从严查处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管理混乱、电气设备设施失管等问题。

6月15日

应急办

发展办

建立相关问题隐患整治清单,隐患闭环率100%。

9

对检查中发现的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工业企业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

5月27日

应急办


政府挂牌工业企业重大火灾隐患不少于2个。

10

根据上级制定出台的租赁场所禁限控目录,国家、省产业准入指导目录内明令淘汰、限制类项目,不符合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及地区产业规划布局、产业导向项目,不得使用租赁场所。对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不予入园,已入园的要清理出园。

5月27日

发展办

应急办城管办

按上级制定出台的租赁场所禁限控目录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12

 

实施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序号

行业领域

主要任务及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验收评价标准

1

电气焊作业

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全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企业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安全管控措施。

4月30日

应急办、城管办、市场监管所


开展一次自查自纠,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

组织开展电气焊全员安全大培训,开展以动火作业管理、电气焊作业10不准、动火作业典型事故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安全培训。

5月10日

应急办、城管办、市场监管所


培训参与率100%。

3

督促企业开展以电气焊引发火灾为主题的逃生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掌握自救互救能力。

5月10日

应急办

城管办、市场监管所

逃生应急演练参与率100%。

4

开展电气焊执法检查,重点核查上岗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对无证、假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落实“一案双查”,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同时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

5月30日

应急办、城管办、市场监管所

派出所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一案双查率100%。

5

对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培训考试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师资力量不足、未按照大纲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非法行为。

5月20日

应急办、城管办、市场监管所


培训机构检查率100%。

6

强化警示宣传和媒体曝光,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典型案例曝光,形成社会各界对电气焊作业安全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

6月15日

应急办、城管办、市场监管所


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不少于10个。











                                                                                          

 送:温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城西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办)                                           20235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