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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滨海镇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3 11:20 信息来源:滨海镇 浏览次数: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确保粮食安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现就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以稳粮保供、增产增收为主线,强化耕地保护、稳定生产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量品质,加大政策扶持,完善责任体系,全力推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粮油安全保障。

二、加大扶持力度,稳定粮油生产

加强粮油作物种植政策保障,稳步提高补贴力度,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全面落实规模种植主体施用配方肥等绿色生产方式。

(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按2023年实际种植申报面积,根据国家下拨资金,对所有粮油种植主体给予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二)规模种植补贴。对当季种植大小麦、早稻面积50亩(含本数,下同)以上的规模生产主体,给予每亩200元补贴;晚稻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连作晚稻每亩400元补贴、单季晚稻每亩300元补贴;蚕豆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20元补贴。

(三)油菜扩种补贴。对规模生产主体,当季种植2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200元、5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补贴。

(四)收购和订单奖励。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实行早稻订单全覆盖,每50公斤奖励30元。对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规模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落实水稻“五优联动”提质扩面8000亩,在全市优选优质晚稻谷3200吨,给予订单奖励每50公斤奖励20元,按储备粮要求进行收购和储存。

(五)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全面实施政策性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继续实施大小麦、油菜政策性保险。

(六)粮油大户“共富粮农贷”贴息。对符合条件的粮油生产主体,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组建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共同富裕联合体,进一步提高贷款授信额度,加大贴息力度和贷款规模,努力实现50%以上规模种植农户享受贷款贴息。

(七)肥料补贴。财政对应用备案商品有机肥的主体给予销售价<450元/吨按销售单价的1/3给予补助,销售价≥450元/吨按180元/吨给予补助。对应用备案配方肥的规模种植主体给予300元/吨补贴(每季≤50公斤/亩定额)。

(八)镇政府补贴政策。对本镇辖区内早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包括50亩,以粮棉油作物面积夏季申报登记表申报为准)的大户,在上级政府定价补贴的基础上,镇政府再给予每亩50元补贴;对本镇辖区内早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下的种植户给予每亩150元补贴。给予连作晚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包括50亩,以粮棉油作物面积秋季申报登记表申报为准)的大户,在上级政府定价补贴的基础上镇政府再给予每亩100元补贴。

三、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一)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扛起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实施市、镇(街道)、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建立“人防+技防”闭环管控机制。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利用,确保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持续推进耕地抛荒治理,强化负面约束,对不符合耕地用地用途管制要求和抛荒的,取消相应扶持资金。引导土地经营权集中连片有序流转,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将用途管制和防止耕地抛荒的责任和义务纳入合同内容。加强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完善土地用途管制,落实设施农业用地保障。

(二)加强农田基础建设。高质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田“宜机化”改造,促进良田、良机、良法融合;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高农田抗旱、排涝能力,提升农田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因地制宜结合农业主导优势产业,切实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打造一批高质量绿色农田项目,实现“田美、村美”,推进乡村振兴。

四、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提高生产水平

(一)推广优质高产良种。积极做好新品种新组合引进试验,扩大优质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全市实现水稻良种覆盖率98%以上。早稻主推中组143、中早39,常规晚粳稻主推秀水14、绍糯9714,杂交稻主推甬优1540、甬优7860、甬优15、甬优17,蚕豆主推双绿5号,大豆主推浙鲜12等优良品种,甘薯主推浙薯13、心香,马铃薯主推浙薯956,油菜主推越优1203。严格落实种子储备制度,委托有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开展农作物种子储备代储工作,足额完成种子储备。

(二)加强关键技术攻关。针对制约粮油生产的技术瓶颈,开展连作晚稻机械栽插等薄弱环节技术攻关,深入开展钵苗摆栽等新技术试验研究和示范,提高产量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种植收益。大力开展“西兰花/蚕豆-早稻”等稻经轮作、“稻/鱼、稻/虾”生态综合种养模式创新,加强新技术、新模式集成应用,提高农田种植效益。

(三)实施水稻生产全域宜机化改造试点。健全农机和农艺技术协作,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农机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大力推广机械栽插,着力打通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最后一环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以上。对所有应用水稻机插的生产主体按大田面积给予毯苗每亩50元、钵苗每亩150元的补助。

(四)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活动。市政府安排6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创建活动,继续实施“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活动”整县制创建和水稻亩产“千公斤攻关”行动,以“优质高效”“高产攻关”为导向,鼓励示范方和示范户积极参加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推进优质稻米产业提升。对获得浙江农业“吉尼斯”最高产纪录或创省当年最高产量的给予10万元奖励,突破台州市最高记录产量或创温岭市当年最高产量的给予5万元奖励,按获得最高档荣誉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五)推进综合农事服务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区域性统一育供秧、农机作业、植保、烘干等服务中心,推广“1+N”共建共享服务模式,市财政对经省立项的现代农事服务中心,在省补基础上按50%进行配套。对拥有稳定经营场所和一定设备,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一季为社员及农户提供水稻集中育供秧大田面积100亩(含)以上的主体,以“以奖代补”形式,按栽插面积给予每亩50元补助。对水稻规模生产主体实施病虫统防统治服务面积达5000亩以上经备案的植保专业服务组织,财政给予15元/亩的服务奖励;为散户(面积50亩以下)服务大田面积100亩(含)以上的,给予50元/亩的服务奖励。对被评为省级、台州市级示范性服务组织的,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

(六)促进稻米品质提升。积极推动实施粮油优质品牌带动战略,推动“卖稻谷”向“卖品牌稻米”转变,组织参加优质稻米、好稻米等评选活动,提升自产稻米品质,不断满足广大市民对稻米品质的需求。对获取“好稻米”评选台州金奖、浙江优质奖、浙江金奖的主体,分别给予3万元、3万元、5万元补助。

(七)提升数字化应用。主动应用“浙政粮安”“浙农种业”

浙农服”等数字化平台,实时掌握粮食生产动态。开展补贴申报、面积核实等数字化试点,推进“粮补直达”应用,进一步提高粮油补贴资金发放的时效性、精准性、规范性。推进“温岭掌上农机”应用的迭代升级,推进服务数字化,加强技术推广、农机作业、政策落实、防灾减灾等在线服务。鼓励经营主体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展数字农场建设,提升粮食生产数字化基地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一)扎实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各村(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担负起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根据实际,紧盯目标任务,制定有力、切实可行的扩种政策措施,将粮油种植面积落实到农户、到田块,确保完成全年粮油目标任务。加大粮油生产投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油生产的稳定发展。按照“农户直接受益、操作简便安全、运行成本较低”的原则,抓好各项补贴政策的落实。

(二)强化目标考核。目标任务:全镇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9500亩、早稻种植面积7350亩晚稻种植面积6200亩,大豆700亩,油菜300亩。早稻种植面积和晚稻种植面积列入今年村(居)考核,请各村参照目标任务安排好今年的粮食生产工作,千方百计将粮食种植面积落实到农户、到田块,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目标任务;建立举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对各地粮油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情况进行绩效综合评估。

 

附件:滨海镇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滨海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抄送:市农水局。

滨海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印发 


附件:

滨海镇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滨东管理区

村名

早稻种植面积(亩)

晚稻种植面积(亩)

滨南管理区

村名

早稻种植面积(亩)

晚稻种植面积(亩)

中海

50

120

滨兴

60

120

复宁

50

110

泰星

280

200

联海

100

150

马路

100

120

东片居

2000

800

五星

100

120

永康

80

100

新西

150

80

四湾

50

100

前街

50

80

四塘

60

100

中南

80

60

靖海

50

100

新中

50

60

海荣

80

120

新南

90

60

东林

50

100

前王新

280

120

雨伞庙

80

150

新横径

210

100

宁海

50

100




滨西管理区

村名

早稻种植面积(亩)

晚稻种植面积(亩)

滨北管理区

村名

早稻种植面积(亩)

晚稻种植面积(亩)

海新

50

60

永胜

50

100

新湾

100

140

永进新

160

80

东楼

50

60

永丰

50

100

镇海

180

120

永安

120

60

镇中

50

60

长安

10

10

新农

100

220

金闸

50

80

民益

70

100

鑫港

200

80

决心

240

180

五联新

420

520

湾下

50

100

闸南

50

60

镇靖

240

200

平安

420

320

新二塘庙

100

200

桩头

490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