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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岭市城北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2 11:17 信息来源:城北街道 浏览次数:

各办(所)、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根据4月18日全省、台州市、温岭市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23〕7号)、《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23〕4号)、《温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岭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温安委〔2023〕3 号)要求,经研究,制定了《温岭市城北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城北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8日 

温岭市城北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4月18日全省、市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三个责任”,深化重点领域安全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吸取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聚焦消防、道路交通、工矿和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特种设备、城市运行等六大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举一反三深化安全生产治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有效防范较大社会负面影响和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目标

以重点领域为攻坚发力点,坚持排查全覆盖、整治全闭环,突出重大事故风险关键节点,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聚焦“三个责任”落实,严格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肃查处一批不作为不落实行为,重点解决责任真空、履责不力、监管不为等问题;聚焦隐患闭环整改,坚持严管、严防、重罚相结合,强化精准执法、刚性执法、规范执法,做到真查真治“全覆盖”、严查严治“零容忍”,重拳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顽瘴痼疾;聚焦长效治理,构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探索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底线措施,强化系统治理,挂牌根治一批难点痛点问题,重点解决问题隐患久治不愈、同类问题易发多发等问题。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和不足,举一反三实现本质提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街道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持续下降,确保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社会平安稳定。

三、攻坚任务

综合分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区域领域分布,结合现阶段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确定“1+7+N”攻坚重点,即在1个总体任务下,确定消防、工矿、危化、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等7项攻坚整治任务,N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其中N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当下重点推进“园中园”“厂中厂”、电气焊作业2项整治任务,大排查大整治推进中如发现重大共性问题和重点领域,可动态增设相应专题。

(一)七个重点领域排查整治重点。

1.深化消防领域攻坚整治。集中开展“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村集体租赁厂房、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宿舍。持续深化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等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医院、养老托育机构、商超、宾馆、餐饮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等。建立基层火灾防控底数、隐患和责任“3张清单”,狠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消防执法打击,严肃查处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电气焊热切割等明火作业、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法搭建钢棚影响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沿街商铺住人、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区域未分隔或分隔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民宗、教育、民政、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建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家团队,定期开展“把脉问诊”,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和动态清零,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率达到90%以上。应急办牵头负责)

2.深化工矿领域攻坚整治全面推进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擅自变更环保处理工艺、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盲目施救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落实风险告知、制度建设、安全培训等8项任务措施。组织重点行业“粉6条”整治回头看,全方位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应急办牵头负责)

3.深化道路交通领域攻坚整治。深入开展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除险强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强化“路、人、车、企”安全管控,持续推进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农村公路平交道口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整治病危桥隧;深化过境货运车辆及小微车车辆安全整治,加强违停整治力度;加大道路加强非营运客车、站立式公交安全管理;常态化组织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开展复盘评估,逐案跟踪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深入开展“一对一”老年人帮扶教育工作。对省级挂牌的重点路段、重点村居、重点运输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针对周末、“五一”“端午”假期等车流密集时段,严查“两客一危一货”、工程运输车、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涉及的酒驾、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城管办牵头负责)

4.深化危化品领域攻坚整治。聚焦企业、区域重大安全风险,完善风险管控、隐患治理闭环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整治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动火等特殊作业不规范、岗位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危化品储存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肃监管执法。(应急办牵头负责)

5.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攻坚整治。扎实开展辖区在建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三类存在隐患自建房,因地制宜推进分类整治。(城管办牵头负责)

6.深化城市运行领域攻坚整治。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城市道桥隧领域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重点聚焦燃气经营、燃气工程、燃气器具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燃气金属波纹管更换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城镇燃气监管水平。持续开展城市道路路面塌陷风险、城市道路起伏不平及“桥头跳车”病害排查整治,落实城市道桥隧巡查检测制度,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城管办牵头负责)

7.深化特种设备领域攻坚整治:聚焦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扶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集中排查治理。依托“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等高风险隐患,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锅炉,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延期检验手续;对存在高风险隐患的其他特种设备,按规定严厉打击,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继续推进电梯扫码维保,司炉工、叉车司机扫码作业等应用,提高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水平。(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

(二)2个专项整治重点。

1.实施全领域园中园”“厂中厂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厂房、小微工业园、电商直播基地、经营性自建房等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建立覆盖全领域的“园中园”“厂中厂”专项台账,严格动态监管。督促“园中园”“厂中厂”房东、业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统一安全设施,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每月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管理混乱、电气设备设施失管等问题。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停产、关闭;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一律实施挂牌督办。根据上级制定出台的租赁场所禁限控目录,国家、省产业准入指导目录内明令淘汰、限制类项目,不符合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及地区产业规划布局、产业导向项目,不得使用租赁场所,坚决防止出租的厂房(仓库)成为失管失防之所、藏污纳垢之地。(经发办、应急办牵头,各相关部门站所根据市级任务清单分工负责)

2.实施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强化全链条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开展电气焊全员安全大培训,坚决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合格上岗硬要求。建立健全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安全管控措施。督促临时用工企业和单位严格重点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等作业。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作业行为,落实一案双查,依法从严处罚违规操作人员、用工企业和单位。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企业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强化警示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公众对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形成社会各界对电气焊作业安全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应急办牵头,各相关部门站所根据市级任务清单分工负责)

四、进度安排

排查整治时间为4月28日至6月30日,总体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430)4月30日前,制定印发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全面梳理任务、措施、责任、时限4张清单以及相应工作评价验收标准,明确工作重点;清晰建立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事项2张清单,明确检查重点。4月30日前,各部门根据行动方案,按照统一话语体系、统一规则体系、统一工作体系、统一责任体系要求,细化制定7个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对照“1+7+N”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辖区全覆盖排查整治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51日—615)坚持“先安全、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严格落实督查检查全覆盖要求,督促全面开展起底式、洗楼式排查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实施集中攻坚。强化各部门专业统筹,针对性制订一批符合行业实际的底线措施,坚决守牢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底线。不定期开展检查,推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走深走实走细。

(三)评价验收阶段(616日—630)6月15日攻坚整治结束后,立即开展全面总结评估,应急办将结合综合情况,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抽查检查,抽查不合格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攻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俊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范川丰、潘巨永担任,副组长由李日枭、颜煜、赵星、赵坚担任,组员由安委会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担任,各相关部门(站所)相对集中办公,实行专班化运作(具体见附件1),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具体推动落实。

(二)强化隐患整治。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紧盯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工矿、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开展整治攻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大排查大整治部门监管责任,拉网式、高强度、全覆盖开展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落实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一般隐患即查即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停产停业整改。专班要有效运行“日调度、日研判、日通报”工作机制,动态掌握任务推进情况、精准分析研判风险趋势,及时提醒交办、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三)强化执法追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健全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扩大执法处罚效果,确保形成执法震慑,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对大排查大整治期间事故多发或发生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村(居)和行业领域,及时开展警示约谈;限期改变落后面貌;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四)强化统筹推进。各相关部门、各村(居)要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全面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结合起来,与防汛防台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督考,统筹抓好重大项目、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四重”服务,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以新安全格局护航新发展格局。

 

附件:城北街道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


附件

城北街道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人员组成

组 长:张红兵 应急办主任

副组长:吴  岚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林  杰  发展服务办公室产业服务岗主任

        余先增  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岗主任

        江海华 经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陈勇江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  胤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光  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中队中队长

金伟琪  市场监管所所长

赵  瑜  派出所副所长

聂发茂  城区三中队队长

陈  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北所所长

余海清  消防中队队长

组 员:谢礼波、林爱华、张亦博、王欣、张文炳、陈新威、王海晓、陈闯、郭中文、莫诚均、林航兵、郑永雷

工作专班设在应急办,集中办公地点在街道一楼综合信息指挥室。

二、主要职责及分工

工作专班设综合组、信息调度组、研判督导组,负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日常工作。

(一)综合组

组 长:江海华、陈勇江

组 员:陈新威、王海晓

主要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指导,具体承担重点任务部署,综合文字材料起草等工作。

(二)信息调度组

组 长:吴岚、杨光、赵胤、陈贝

组 员:陈莹、陈帆、张岚、陈霞

主要负责每日信息收集,具体承担各相关部门每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汇总,每日工作动态报送、每日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报送,工作简报撰写,定期信息编印等工作。

(三)研判督导组

组 长:余先增、林杰、赵瑜、金伟琪、余海清、聂发茂

组 员:张亦博、王欣、郑永雷、江恩忠、戴驰

主要负责问题汇总、风险研判,具体承担每日排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收集梳理,填写城北街道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并报信息调度组,动态更新问题隐患闭环整改责任清单,跟踪重大隐患举一反三整改等工作。各部门联络员同时负责收集相关领域每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每日动态信息报送。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日调度。信息调度组每日10时前调度各部门、各村(居)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了解安全生产风险研判、问题隐患排查检查等情况。

(二)日研判。研判督导组每日15时前组织开展风险研判,重点聚焦上级督导服务和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结合当日调度情况,分区域、分领域作出风险提示;针对问题突出地区,适时派出工作组,针对性开展检查。

(三)日通报。各部门、各村(居)每日10时前通过浙政钉将辖区内或行业领域每日动态报信息调度组,审核汇总后经领导审定后报送。

 


 

 

 

 

 

 

 

 

 

 

 

 

 

 

 

 

 

 

 

 

 

 

城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