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2年度数字经济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08 11:40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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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数字经济发展的九条政策》(温政发〔2019〕37号)的文件精神,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上规模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业、专用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安全服务和数据服务企业给予奖励。经审核,浙江铭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咪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符合上规模要求,各奖励资金30万元,合计60万元。
现对补助予以公示7日,如有问题请来电财政局企业科反映问题,联系电话:86086586。
附件:2022年度数字经济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分配表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2022年度数字经济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类别 | 补助资金 |
1 | 浙江铭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000万元的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业 | 30 |
2 | 浙江咪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0 |
合计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