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温征地安置〔2023〕37号)的通知(温征补通知〔2023〕37号)
发布日期:2023-05-08 15:37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温征地安置〔2023〕37号)已经本机关确定,现予以公布。
本方案公告自 2023 年 4 月 1 日公布以来,未收到听证申请,收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反馈意见,申请重新核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
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将原方案中“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共17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更正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共 19人,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附件:温岭市大溪镇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温岭段)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