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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岭市中小学教师诗词讲解比赛的通知

2023-05-06 17:15:59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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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语办〔2023〕5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深入挖掘中华经典诗词中所蕴含的民族正气、爱国情怀、道德品质和艺术魅力,提升教师人文素养,夯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岭市中小学教师诗词讲解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教师须具备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获得过温岭市中小学语文学科课堂教学评比、教学大比武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温岭市级语文名师工作室、工作坊及职初教师种子班成员。

比赛分为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含中职教师)两个组别。每所学校最多推荐1名参赛教师。

二、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应为列入教育部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中的一首经典诗词作品。

参赛教师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录制以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的微课视频(优秀作品参考链接网址:https://www.jingdiansxj.cn/shici)。

(二)形式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为2023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为5—8分钟,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参赛者须出镜。

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姓名、组别等信息,信息须正确、规范。视频片头要求详见“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赛事官网(链接网址:https://www.jingdiansxj.cn/news/detail/361)。

(三)提交要求

每位参赛教师限报1件作品。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三、比赛办法

请各校将参赛视频、教师诗词讲解文稿(WORD格式)及汇总表(见附件)于5月16日前上传至指定网盘(网址另见温岭市基教钉钉群及中小学教学副校长微信群)。逾期不予受理。

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推荐作品进行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同时将优秀作品(小学教师组7件、中学教师组6件)上送至台州市教育局参加比赛。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3566663535、661535(教育网)。


附件:温岭市中小学教师诗词讲解比赛作品汇总表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温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温语办〔2023〕5号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温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温岭市中小学教师诗词讲解比赛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