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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小学师生汉字书写及篆刻比赛的通知

2023-05-05 09:23:15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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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语办〔2023〕4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汉字和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篆刻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夯实语言文字工作基础,培育儒雅少年,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根据省、地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岭市中小学师生汉字书写及篆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在职教师。

汉字书写比赛分硬笔和毛笔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初中、高中、中职学生)及教师组(含幼儿园在职教师),共6个组别。

篆刻比赛设手工篆刻、机器篆刻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初中、高中、中职学生)及教师组(含幼儿园在职教师),共6个组别。

二、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汉字书写、篆刻内容要求为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爱国情怀以及反映积极向上时代精神的古今诗文、楹联、词语、名言警句,或中华优秀图书的内容节选等。当代内容以正式出版或主流媒体公开发表为准,内容主题须相对完整,改编、自创以及网络文本等不在征集之列。

硬笔类书法作品须使用规范汉字(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依据),字体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毛笔类书法作品鼓励使用规范汉字,因艺术表达需要可使用繁体字及经典碑帖中所见的写法,字体不限(篆书、草书须附释文),但须通篇统一,尤其不得繁简混用。

(二)形式要求

硬笔可使用铅笔(仅限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中性笔、钢笔、秀丽笔。硬笔类书法作品用纸规格不超过A3纸大小(29.7cm×42cm以内)。毛笔类书法作品用纸规格为四尺三裁至六尺整张宣纸(46cm×69cm—95cm×180cm),一律为竖式,不得托裱。手卷、册页等形式不在参赛范围之内。

篆刻参赛作品材质提倡使用除传统石材以外的各种新型材料,机器篆刻鼓励使用木头、陶瓷、金属等材料。其中,手工篆刻类每人限报1件印屏(粘贴印蜕6~8方,需两个以上边款,作者自行粘贴、题签),印屏尺寸为138cm×34cm,竖式;机器篆刻类,作者根据设计稿以机器的方式制作篆刻作品的成品,并将钤印出的印蜕以印屏的形式呈现(粘贴印蜕6~8方,需两个以上边款,作者自行粘贴、题签),印屏尺寸为138cm×34cm,竖式。

(三)提交要求

各类作品由参赛者独立完成。

汉字书写作品除上交原件外,还需上传高清图片。其中硬笔类作品上传分辨率为300DPI以上的扫描图片;毛笔类作品上传高清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2—10M,要求能体现作品整体效果与细节特点。

手工篆刻类作品要求上传印屏照片,另附作品释文。机器篆刻类作品要求上传印屏照片、已完成印章实物照片,另附作品释文。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1—5M,白色背景、无杂物,须有印面,要求能体现作品整体、局部等效果。

(四)其他要求

请各校正确、规范填写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学校等信息。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学生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教师组参赛者不填写指导教师。

三、名额分配

毛笔类书法参赛学生须获得过温岭市中小学生书法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硬笔类书法参赛学生名额为每校1人,超过24个班的学校(以中心校为单位)可增加1个名额。教师组书法参赛对象原则上要求为温岭市教育书法协会会员及各校书法教师,不限名额。

师生篆刻比赛不限名额。

四、比赛办法

汉字书写参赛作品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好作品标签卡(见附件1),以学校为单位于5月16日前上交至温岭市教育局521办公室。同时,请各校将书法、篆刻作品照片及汇总表(见附件2)上传至指定网盘(网址另见温岭市基教钉钉群及书法教师微信群)。逾期不予受理。

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评出一二三等奖。书法类优秀作品将上送参加台州市比赛,篆刻类优秀作品直接上送参加浙江省比赛。

各校书法参赛作品请在6月1日后到温岭市教育局521办公室领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老师13566663535、661535(教育网)。


附件:1.温岭市中小学师生汉字书写比赛作品标签卡

          2.温岭市中小学师生汉字书写及篆刻比赛作品汇总表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温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温语办〔2023〕4号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温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中小学师生汉字书写及篆刻比赛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