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21000吨EVA发泡粒子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年5月4日)

发布日期:2023-05-04 14:13: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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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年产21000EVA发泡粒子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54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21000EVA发泡粒子技改项目

台州市温岭市城南镇白溪工业区

台州山江橡塑有限公司

企业计划总投390万元,在现有企业已建生产厂房内实施“年产21000吨EVA发泡粒子技改项目”,购置密炼机、开炼机、造粒机组等国产设备,主要生产工艺涉及密炼、开炼、造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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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1. 项目拆包、配料设密闭独立间,投料采用固体投料器,投料器自带收集系统,配料间保持密闭并整体引风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根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排气筒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2. 项目密炼机密闭操作,密炼机、开炼机、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每台设备非操作面设置硬质围挡隔离,操作面采用软帘隔离,废气收集后合并进入废气总管,经一套布袋除尘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排气筒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3.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于建筑物屋顶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接入雨水管网;造粒线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自行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全厂新增1套废水处理设施,经隔渣池+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近期委托清运至污水厂,远期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在源强上减少噪声的影响,同时加强车间管理,定期润滑并检修设备,避免非正常运行噪声,加强员工环保意识,防止人为噪声影响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54—2023512日(7个工作日)公告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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