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3-956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3〕13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5-11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百村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2023年百村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经总站联系。
联系人:王小敏 电话:86223239 670295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5月11日
2023年百村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不断推进和规范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强化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印发<温岭市村级民主决策制度>等十项制度的通知》(温市委办〔2011〕53)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23年我市继续开展百村审计工作。为明确审计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农村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通过开展农村审计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制度。促进村级财务管理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维护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审计对象及时段
审计对象为235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所属企业,审计时段为2021-2022年,具体参照附件1、附件2。(特殊情况:延伸审计的项目可追溯到审计时段之前或之后。)
三、审计事项
(一)农村集体经济责任情况
主要审计:集体经营收支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村级集体资产增减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监督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理财监督程序就将收支凭证进帐;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决定重大事项;村务(社务)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以签到代替表决签字、他人代签字以及会议记录作假等情况;村级非生产性支出是否规范,特别是村级误工费的发放有无违规;是否存在白条抵库和库存现金超限额;是否违规多头设立银行账户等。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如购置或处置大型集体固定资产过程中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级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举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到期的债权债务是否及时处置。
3.承包、出租和基建。主要审计:土地、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是否采取公开招标、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出租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投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征地补偿款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上级下拨或接受捐赠的专项资金及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种粮、扶贫补助等直补到户到人的资金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各项涉农收费是否经过上级部门审批,是否进行公示;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程序是否规范,收取资金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该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
四、审计组织分工及时间安排
本次村级审计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统一组织,各镇(街道)具体实施。主要采取抽调代理会计组成审计组(附件3),审计结果按组移交给各镇(街道),各镇(街道)审核后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各村(参照附件4),并抄送至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各审计组应在6月30日前完成审计工作,将现金盘点表(附件5)、资产负债表、审计情况表(附件6)装订成册,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要抽查验收。
五、审计工作要求
(一)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要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条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审计笔录,全面收集审计证据,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开、实事求是、一丝不苟,不得主观臆断、马虎了事。
(二)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审计意见或决定,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按照问题的不同性质,依法依纪做出处理。对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返还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审计组应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并将情况报告镇(街道)和市有关职能部门。被审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相关镇(街道)和市有关职能部门应责令其执行。
(四)各镇(街道)要与各审计组组长沟通衔接,安排好审计时间并通知好各相关村出纳到场。
附件:1.2023年百村审计计划表;
2.2023年强村公司审计计划表;
3.2023年百村审计分组情况;
4. 关于XX股份经济合作社2021年至2022年经济
责任审计的报告;
5.农村审计现金盘点表;
6.审计情况表。
附件1
2023年百村审计计划表
镇(街道) | 计划村(社)数 | 村(社)名单 |
太平 | 6 | 塔下村、三星桥村、肖泉村、小河头村、小南门村、岙底杨村 |
城东 | 10 | 洋河村、紫皋村、下岙严、岩下、渭渚、下罗村、后塘岸、山河、横山头、晋岙村 |
城西 | 7 | 芝岙村、下保宅前村、渭川村、合岙村、吴岙村、鉴洋村、下保渭渚 |
城北 | 14 | 石粘村、山马村、山头赵村、南山村、南山闸村、六份村、琅岙村、麻车村、花桥村、横塘村、九份村、后陈村、东普村、万昌村 |
横峰 | 7 | 汇川王村、石埭村、后洋郑村、鑫联村、前洋村、后洋村、高洋王村 |
泽国 | 25 | 江洋村、前炉、沈桥村、双峰村、楼下张村、长大村、高坦村、下樟桥、布巷、下汇头、珠山村、扁屿村、长泾、后炉、丹山、西桐村、楼下、泥桥、西湾村、联树村、金施村、上塔村、马家村、株松村、八份村 |
大溪 | 24 | 鑫山村、殿下村、上洋岙村、毛坦村、上山村、念母洋村、古城村、滥田湖村、水渚村、潘郎村、下洋张村、白山街村、翁岙村、后瓦屿村、东岸村、岗上村、相公渭村、许家渭村、镇西村、联鑫村、应钱村、白山里村、新南岙村、桃夏村 |
松门 | 16 | 松建村、松南村、幸福村、海韵新村、朝阳村、南塘一村、远景、东升村、松东村、大交陈村、河头村、北咸田村、乌岩村、石板殿村、南港村、北港村 |
箬横 | 28 | 坭城村、五份头村、桃园村、三甲村、汇头村、双透村、前九份村、上叶村、凤山村、田后村、水岸、张家村、浦岙村、东方村、咸田村、长西村、严家桥村、箬横、马桥、胜利村、庄联村、东红村、娄江村、镇东村、和平村、三房村、常乐村、东浦村 |
新河 | 20 | 三至王村、木城河村、秧田村、上方村、振兴村、下莫村、上莫村、团塘村、城东村、金港新村、金路村、渡南头村、披云村、屿詹村、蔡洋村、硐天新村、硐天南村、屏上村、雅雀村、牛桥村 |
石塘 | 12 | 苍岙村、东滨村、东海村、高岩村、双红村、红岩村、金星村、星升村、中心村、隔海村、红旗村、里箬村 |
滨海 | 16 | 长安村、永安村、永进新村、新南村、中南村、新中村、宁海村、靖海村、东林村、新农村、海荣村、海新村、决心村、永丰村、闸南村、五联新村 |
温峤 | 12 | 上墩村、北珠村、西洋潘村、白岩下村、江厦村、河岙村、青屿村、杨公岙村、金岩村、上街村、中街村、许宅村 |
城南 | 16 | 叠岭村、江湾村、吉捕岙村、东峰山村、新园村、新沙头村、理书院村、观岙村、龙潭村、新庄村、沌头村、小东岙村、长沙村、下街村、营田村、联谊村 |
石桥头 | 8 | 上王村、东花桥村、下黄村、双岙村、石桥新村、沙角村、黄西岙村、河岙村 |
坞根 | 14 | 街头村、新方村、茅陶村、蒋山村、小坞根村、洋呈村、下呈村、沙山村、下楼村、东门头村、白璧村、红山村、迥龙村、花溪村 |
合计 | 235 |
附件2
2023年强村公司审计计划表
序号 | 镇(街道) | 村(社)名 | 所属公司名称 |
1 | 太平街道 | 三星桥村 | 温岭市万昌菜市场经营部 |
2 | 太平街道 | 肖泉村 | 温岭市东门路综合市场股份 有限公司 |
3 | 太平街道 | 肖泉村 | 温岭市东辉市场投资有限公司 |
4 | 太平街道 | 岙底杨村、小南门村 | 温岭市石景供水有限公司 |
5 | 城东街道 | 后塘岸股份经济合作社 | 温岭市城东街道后塘岸菜市场 服务部 |
6 | 城东街道 | 横山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 温岭市横山头农贸综合市场经营部 |
7 | 泽国镇 | 楼下村 | 温岭市泽国龙泽河农贸市场 有限公司 |
8 | 泽国镇 | 楼下村 | 温岭市泽国镇泽楚路停车场 |
9 | 大溪镇 | 上洋岙村 | 温岭市千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 | 大溪镇 | 潘郎村 | 温岭市大溪潘郎小商品市场 |
11 | 大溪镇 | 东岸村 | 温岭市大溪东桥农贸市场经营部 |
12 | 箬横镇 | 箬横村、马桥村、浦头村 | 温岭市箬横菜场股份有限公司 |
13 | 箬横镇 | 坭城村 | 东浦农贸市场 (温岭市东浦农贸市场服务部) |
14 | 石塘镇 | 金星村 | 温岭市石塘金星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
15 | 温峤镇 | 中街村 | 温岭市温峤菜市场有限公司 |
16 | 城南镇 | 吉捕岙村 | 温岭金狮海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7 | 城南镇 | 龙潭村 | 温岭市龙潭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8 | 坞根镇 | 街头村 | 温岭市坞根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
附件3
2023年百村审计分组情况
第一组:太平6 城北14 城南16
成员:孙海燕(组长) 王晶晶 叶金佳 李 馨
第二组:城东10 箬横28
成员:张 音(组长) 陈凯凯 赵玲玲 张 怡
第三组:城西7 大溪24 坞根14
成员:吴艳蓉(组长) 朱 佳 潘巧丽 王 一 莫丽丽
第四组:横峰7 泽国25 温峤12
成员:王赛珍(组长) 张 跃 潘 婷 潘卫君 李升旭
第五组:松门16 石塘12 石桥头8
成员:张超平(组长) 潘云娟 林 倩 陈淑妮
第六组:新河20 滨海16
成员:应雪红(组长) 陶 雅 徐嘉鸿 茅佳敏
附件4
关于XX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至2022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
XX股份经济合作社:
根据农业农村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经办发[2005]12号)、《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及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发的温农水[2023]X号关于印发《2023年百村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审计组于2023年X月X日对你村2021年至2022年的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出具以下审计意见:
一、基本情况
你村有X个村民小组,在册农户数X户、农业人口X人。期间,X任村党支部书记,X任村民委员会主任,X任村出纳,X任村监会主任,会计委托X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记账。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X开设基本结算账户。经审计,截止2022年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总额X元,负责总额X元,所有者权益X元。
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审计情况
经审计,你村2021年至2022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如下:
(一)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收支情况
1.总收入X元,其中:经营收入X元,发包及上交收入X元,投资收益X元,补助收入X元,其他收入X元。
2、总支出X元,其中:经营支出X元,管理费用X元,农业发展支出X元,其他支出X元。
3、本年收益X元。
4、主要专项收入:
5、主要专项支出:
(二)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收支情况
1.总收入X元,其中:经营收入X元,发包及上交收入X元,投资收益X元,补助收入X元,其他收入X元。
2、总支出X元,其中:经营支出X元,管理费用X元,农业发展支出X元,其他支出X元。
3、本年收益X元。
4、主要专项收入:
5、主要专项支出:
三、存在问题
1.
2.
3.
……
四、审计评价及建议
1.
2.
3.
……
年 月 日
附件5
农村审计现金盘点表
盘点单位: 镇(街道) 村(社)
盘点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现金 | 银行存款 | 备注 |
一、库存现金盘点数 | ﹡ | ||
银行存款实存数 | ﹡ | ||
二、盘点日账面现金结余数 | ﹡ | ||
盘点日账面银行存款结余数 | ﹡ | ||
加:已收款尚未入账部分(合计) | |||
内容:1. | |||
2. | |||
3. | |||
4. | |||
减:已付款尚未入账部分(合计) | |||
内容:1. | |||
2. | |||
3. | |||
4. | |||
四、收付调整后余额 | |||
五、溢余或短缺数 |
盘点人: 出纳签名:
注:1. 带﹡空格不填;2. 已收款尚未入账部分、已付款尚未入账部分分别填写现金收支及银行存款收支相应空格内。
附件6
审 计 情 况 表
村(社)名:
审计日期: 年 月 日
书记 | 村委会主任 | 社长 | |||||
村监会主任 | 出纳 | ||||||
审计时间: | |||||||
银行账户: | |||||||
存在问题:
| |||||||
建议:
| |||||||
审计人员: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