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11 08:25: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近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水产制品等4类食品39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89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温岭市城东街道山凰菜市场陶素莲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台州市三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温岭锦屏分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温岭市新丰源超市销售的小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温岭市优益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台州百汪斋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温岭市泽国第二菜场金菊琴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温岭市松门新原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温岭市松门新原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
(一)温岭市城东华治餐饮店使用的啤酒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温岭市城东贤仁餐饮店使用的调料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分局(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松门、泽国、城东、太平等市场监管分局(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分局(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合格-20230511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511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