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 年第4 期)
近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豆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蛋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等17类食品1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48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温岭市横峰街道横峰农贸市场方正利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温岭市横峰街道横峰农贸市场陈丽琴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温岭市横峰街道横峰农贸市场林守雪销售的芹菜,毒死蜱、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台州市三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温岭开元小区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温岭市汇百鲜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温岭市箬横恋恋不忘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七)温岭市箬横镇文库路杨晏领销售的小台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分局(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横峰、城西、箬横等市场监管分局(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分局(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合格-20230510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510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