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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 年第4 期)

发布日期:2023-05-10 16:24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近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豆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蛋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等17类食品1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48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温岭市横峰街道横峰农贸市场方正利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温岭市横峰街道横峰农贸市场陈丽琴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温岭市横峰街道横峰农贸市场林守雪销售的芹菜,毒死蜱、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台州市三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温岭开元小区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五)温岭市汇百鲜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温岭市箬横恋恋不忘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七)温岭市箬横镇文库路杨晏领销售的小台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分局(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横峰、城西、箬横等市场监管分局(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分局(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合格-20230510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510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20230510.xls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5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