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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督查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14:31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浏览次数:

有关科室单位,各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台州市水利局关于水利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温岭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水利督查检查计划,请你们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温岭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水利督查检查计划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水利督查检查计划

序号

事项名称

计划开展时间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责任单位和参加单位

、水旱灾害防御安全检查

1

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

2-4

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开展全市2023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重点检查工程隐患、高风险、薄弱点、水毁工程修复进展情况。

明查

防御中心

2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

4-11

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开展全市水库、山塘、海塘、水闸、农村饮用水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检查,并根据省水利厅标准化水利工程复核要求,对已创建标准化的水利工程自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明查

运管科、防御中心、节水中心

、水资源管理

3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4-12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用水单位、节水宣传教育基地等

对节水行动年度任务落实情况、用水单位计划用水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明查

节水中心

4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

4-12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项目、饮用水水源地等

对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计量管理和水资源费征缴等情况开展检查。

明查

节水中心

、河湖管理

5

“美丽河湖”建设监督检查

全年

镇(街道)

对本年度1条拟建美丽河湖创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明查

河道水保总站

6

河湖管理监督检查

2-11

镇(街道)

 ”四乱“、“碍洪”等影响河湖形象面貌及功能的问题、河湖管理情况、河湖问题整改情况。全年整改”四乱”问题不少于15处,建立问题清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明查

河道水保总站

7

涉河建设项目批后监督检查

全年

涉河建设项目法人

开展涉河建设项目批后监督检查,检查包括是否落实按批准要求进行建设,汛期是否编制度汛预案报水利部门,临时工程是否报水利部门批准;功能补救措施和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实施情况。

明查

河道水保总站

、水利工程建设

8

面上小型水利工程检查

全年

在建水利工程

开展不少于12次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

明查

水库海塘总站、河道水保总站

9

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质量

4-12

在建重点水利工程

根据质量安全监督权限,对全市重点水利工程权限内的质量安全进行检查。施工高峰期,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不少于三个月一次。

明查

水库海塘总站

10

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推进和管理专项检查

4-12

在建重点水利工程

重点推进南排工程(一期)Ⅰ标完成完工验收,Ⅲ标累计完成护岸3500米;海塘安澜工程(东部新区海塘)长新横塘全断面基本完工,完成上下蒙海堤的外海侧施工,完成上蒙南闸、上蒙北闸的老闸拆除、内外侧围堰施工,完成长新横塘新闸闸底板及翼墙浇筑,新建管理房结顶;金清新闸排涝二期工程完成竣工验收。

明查

建设

11

文明标化工地建设监督检查

4-11

在建重点水利工程

检查、指导市重点水利项目文明标化工地建设,南排工程(一期)Ⅲ标完成标准化工地创建。

明查

建设

12

专项报告落实监督检查

4-11

在建重点水利工程

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严格按流程要求,进行度汛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重大危险源及设计变更等专项报告的编制、备案工作进行抽查。

明查

建设

13

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合同履约评价监督检查

3-12

在建水利工程

对全市水利工程合同约定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设计和监理单位和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查和评分;对各类检查(飞检、暗访、考核、稽察、巡查等)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抽查。

明查

建设

、农村水利水电

14

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项目监督检查

年度不少于6

农村供水工程

对全市农村饮用水一户一表提升工程开展监督检查。

明查

节水中心

15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长效管护监督检查

全年

镇、村

对全市涉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镇村管护组织、管护机构、设施设备、四项机制、八个一改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长效管护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明查

建设科

七、水土保持

16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每个项目每年不少于一次

生产建设单位

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为生产建设项目是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存在违规问题项目整改情况落实检查。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调查结果及水利部、水利厅遥感调查结果,检查违规问题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现场复核,制定违规项目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及时完成整改销号。

明查暗访

结合

河道水保总站

八、安全生产

17

小型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工作督查

4-12

在建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工程

在建病险水库(山塘)除险(整治)及水库(山塘)运行管理能力提升进行监督检查。

明查

运管科、水库海塘总站

18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每季度不少于1

在建水利工程

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明查

建设科、河道水保总站、水库海塘总站

19

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督查

3-11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

对全市各类水库及水闸全覆盖检查,抽查10%的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三个责任人,是否开展安全鉴定工作;是否及时开展除险加固等。

明查

运管科、防御中心

20

节假日或重要时段安全检查

节假日或重要时段

局属单位

有关局属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明查

局安办

九、水利资金

21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10-12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

2023年度面上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核查,重点对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专项督查。

明查

财务科及相关业务科室


 

 

 

 

 

 

 

 

 

 

 

 

 

 

 

 

 

 

 

 

抄送:台州市水利局。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