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温岭市新建小区房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6 17:34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温岭市新建小区房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0日        

   


温岭市新建小区房屋质量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强国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强省的决策部署,根据台州市纪委关于《2023 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台纪办〔2023〕9 号)、台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新建小区房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建〔2023〕7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温岭市新建小区房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质量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构建质量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有效防范化解质量风险。通过专项治理,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显著增强,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建设标准得到严格执行,有效质量投诉明显下降,业主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力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群众有感的共富新格局。

二、治理重点

(一)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房产开发企业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安全责任、未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片面讲工期追求效益、肢解发包、抢工期抢预售节点等问题;勘察设计企业未建立或未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出借资质、勘察设计成果不全或质量不高等问题;施工图审查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依法履职、超资质审查、审查不实、出具虚假审查意见等问题;施工企业质量责任意识不强、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违法分包、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等问题;监理单位未严格落实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对质量隐患不能及时作出有效处理、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力等问题。

(二)质量通病防治不到位问题。主要是外墙渗漏、屋面渗 漏、厨卫间楼地面渗漏、砌体裂缝、混凝土结构裂缝、水泥楼地面裂缝、外墙保温墙面裂缝、顶棚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

(三)源头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涉及结构安全、节能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质量不合格问题,如建筑用砂质量、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防水卷材、外墙保温材料等。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大力推行工程质量安全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即对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暂停预售和网签备案;深入开展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整治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勘察设计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和设计品质;有效压实施工、监理主体责任,依托试点平台,用足用好记分管理手段,联动信用惩戒,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到岗管理,倒逼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行动,严格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重点抓好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以及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 点等制度的落地见效。继续开展区域质量评价,探索建立住宅工程全过程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推进建设工程“创优创杯”活动,进一步加强品质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检测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检测市场行为。

(三)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贯彻落实《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专项治理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监督计划,加强监督交底、关键节点监督抽查、重要的分部工程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加强地下室和建筑外墙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常见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提升通病防治成效。

(四)开展质量专项整治。聚焦工程品质提升,深化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落实《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控制标准》等地方标准。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查,规范见证取样和分支机构检测活动,打击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违规海砂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使用违规海砂行为切实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开展混凝土原材料及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生产数据、标养试块和实体检测数据的比对分析预警。开展装配式构件和功能性材料的专项检查。妥善处理工程质量信访投诉和答疑解惑工作,加强工程质量信访处理跟踪督办,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深化数字化场景应用。持续深化“房省心”场景应用建设,做深做实“三开放四透明”模式和住宅工程全过程质量评价体系,前移质量投诉风险关口,引导群众质量问题投诉使用“房省心”系统,督促企业通过系统解决相关投诉问题。进一步完善混凝土“全程管、安心用”场景应用,通过全市集中委托、统一下单、工控系统实时监管和交接试块制度,线上自动监管结合线下随机抽查,实现混凝土生产即时预警、运输全程跟踪、质量实时追溯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推进工程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探索建立工程质量检测全责任主体管理体系和全流程追溯机制。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24日前)。局成立新建小区房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专项治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治理重点、时间节点以及工作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全面部署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督导阶段(4 月 24 日—11 月底)。各地按照专项治理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具体工作,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跟踪督导—防止反弹”的治理工作闭环。期间,我局将适时组织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等,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三)总结深化阶段(12 月底前)。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组织评议评价,并向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公开专项治理成果。同时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新建小区房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意义。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以抓铁有痕的作风,敢于担当的干劲,久久为功的韧劲,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加强统筹,搞好结合。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结合年度工作要点,系统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履责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视情形进行通报、约谈,对造成质量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章立制,长效监管。要强化工作总结提炼,把经过实践检验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确定一名联络员,于4月24日前将附件上报到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王蓬桢,浙政钉号:656760)

 

 

 

 附件

2023 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新建小区房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联络员名单

 

乡镇(街道)、开发区

联络员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