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3 16:09: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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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技〔2023〕35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创建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实践基地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实践教育基地的育人功能,更好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温岭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温岭市内符合《温岭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管理细则》申报条件的法人单位,均可申报实践教育基地。各镇(街道)中小学和市直属学校可推荐所在地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市级实践教育基地。

二、申报推荐和认定工作基本流程

(一)自评申报。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如实进行自评。自评符合要求的,准确填写《温岭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评选条件自评表》(附件1)、《温岭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评选条件认定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交至市教育技术中心325办公室,同时汇总佐证材料电子稿并发送至wlsysgl@163.com。另外须提供以下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及特色简介(1000字左右);(2)实践课程文本资料、相关场景图片资料;(3)5分钟之内的基地微视频介绍资料。

(二)初审勘察。对照申报条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核实并作记录,形成踏勘核实意见。其中实践课程、安全保障的各项基本要求作为现场踏勘核实的重点内容。

(三)专家评审。相关专家结合现场踏勘核实情况和申报单位提供的佐证资料组织评审。

(四)认定公布。温岭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评定结果由温岭市教育局、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发文公布。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莫老师,电话:86221458。


附件: 1.温岭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自评表

           2.温岭市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认定表


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21日


温教技〔2023〕35号 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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