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20 16:08: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义乌市宏瑞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MA2HRWC58A
法定代表人:张根林,身份证号码:3403211993****9330
主要负责人:孙振宇,身份证号码:3406211974****4032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你公司于2021年9月份从中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的温岭市XQ070123地块项目工程分包了全部脚手架搭拆项目。该脚手架搭拆项目于2022年11月份完工,累计拖欠28名工人工资款706429元未支付。温岭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4月3日向你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温人社监令字〔2023〕50号),责令其在2023年4月10日前付清所拖欠工人的工资,并于4月10日前将整改资料报送温岭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该指令书由你公司受委托人孙振宇当场签收。截止到2023年4月19日,你公司未按指令书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你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情节严重,已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将你公司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三年。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 1.你公司以及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书面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你公司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联系部门:温岭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九龙大道166号
联系电话:86221795 89931861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