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具和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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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台州市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具和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温岭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具和玩教具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自制教具:全市中小学校师生。 (二)自制玩教具:全市幼儿园教师。 二、奖项设立 (一)自制教具 设优秀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自制教具能手奖和优秀组织奖。 (二)自制玩教具 设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三、活动要求 (一)自制教具 1.评选条件 (1)教师作品评选条件 ①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推进实验教学、提高师生实践动手能力,有利于落实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体现多维度教学目标。 ②科学性。教具所示教学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 ③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教学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能采用 STEM教育理念进行创作。 ④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⑤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外形美观,教学效果良好,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2)学生作品评选条件 ①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协调一致,鼓励多学科知识融会贯通,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动手能力,有利于开展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②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③设计构思巧妙,富有创意,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④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便于推广。 ⑤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认知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3)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且入围本届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终评,未曾授予过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获历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二等奖以上一次; ②获历届全省自制教具评选二等奖以上二次(不含当年)。 2.参评作品数量 各校上交教师作品最多不超过5件,学生作品最多不超过2件,同一作者限申报3件自制教具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 3.申报材料(作品)要求 (1)教师作者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教师作品申报表 》(以下简称《教师作品申报表》,见附件 1),学生作者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学生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学生作品申报表》,见附件 2),能手候选人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能手申报表》(以下简称《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见附件 3)。 (2)申报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合作作品第一顺位为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申报者不得超过 3 人。学生作品指导教师申报不超过 2 人,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教具。 (3)一个参评作品名称只含 1 件教具;以1组或系列教具为参评作品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1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4)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纸质和电子各1 套。 ①文字资料一律用 A4 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照片采用 jpg 格式且不小于1M。 ②作品使用案例的活动录像高清视频1个,应采用mpg\avi\rm 等格式,内容包含教具制作材料、工作原理和示范效果、创新亮点等,作品视频播放不超过5分钟。 ③每件参评作品的所有电子资料(附件 1、附件 2、附件 3、照片、视频等)以文件夹形式存放,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校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再以学校为单位打包,钉钉报送,内容包括各个作品的文件夹和《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汇总表》(见附件 4)。 4.有以下任一现象的作品,本次活动不接受申报: 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的作品;造成污染,破坏环境,有害于动植物、文物保护的作品,以及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二)自制玩教具 1.评选条件 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正在使用,由幼儿园教师自己设计并简单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玩教具,还包括运用无须制作能体现教育与游戏功能的自然材料和日常材料。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申报作品分为:(1)科学类(KX);(2)益智类(YZ);(3)建构类(JG);(4)运动类(YD);(5)艺术类(YS,包含美工、音乐);(6)综合类(ZH,包含语言阅读、角色表演、社会等)。 2.参评数量 公办园每个园区和二级以上的民办园,各申报1件作品。其中独立法人的公办园各园区申报作品的类别不能相同。每件作品只能申报1个作品类别。每位作者限报2项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 3.申报材料(作品)要求 (1)2023年全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 (2) 利用参评作品开展游戏活动的案例视频。视频要求采用mp4/mov/avi/rm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包含声音,时间不超过5分钟。视频应注意保护幼儿肖像权。 (3)参评作品照片及电子文件。要求能反映作品全貌及重要细节,照片或图片建议采用6寸大小;照片、图片电子文件采用jpg/png/bmp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文件大小不小于1MB。 4.属于以下任一条的作品将不被接受参加本次活动: 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与GB6675《玩具安全》及相关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相违背的作品;曾获得往届全国、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一、二、三等奖的作品。 四、作品上报时间和方式 (一)上报时间:2023年5月26日前。 (二)上报方式:各校将各项申报资料汇总后,纸质材料送至温岭市教育技术中心323室,电子材料通过钉钉发送给胡敬老师,联系电话:89931596。 附件:1. 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教师作品申报表 2. 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学生作品申报表 3. 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能手申报表 4. 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能手申报汇总表 5. 浙江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作品申报表 6. 浙江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作品汇总表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