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市经信局紧密围绕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和公民权益依法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注重措施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取得有效提升。现将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分工情况,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执法监督,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二)推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服务法治水平有序提升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度。在“标准化、集成化、清单化”原则指导下,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对承诺制项目中预审通过的项目及时办理项目赋码、核准或备案手续。企业需依据承诺事项清单,作出项目书面承诺,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协议约定,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推行清单制度实施动态管理。秉持“最多跑一次”理念,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编制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门办事事项,公开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
3、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队伍保障。组织我局市管干部通过干部网络学院学习有关依法执政内容,组织公务员参加全市组织的法律培训和考试,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局机关管理制度,通过开展“每季一法”学法活动,邀请专家、集中培训和指导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依法执政意识。
(三)规范执法行为,确保队伍建设优质完善
1、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未经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无执法证件或执法证件失效的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协助执法人员只能从事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必须持岗上证,亮证执法。及时组织行政执法证件年审,确保执法证件有效。
2、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完善。编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再造审批流程图。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程序优化和环节简化,减少不必要的审查材料和审查环节,最大限度缩短承诺办理时限。依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重新全面梳理编制经信部门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门办事事项,公开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和企业投资项目预审工作。
3、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到位。今年9月,我局与浙江咨道律师事务所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浙江咨道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委派2名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一年来,法律顾问及时为我局提供法律方面的指导,作法律专题讲座,履行合同认真到位,有力维护了我局的正当权益。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由于形势所限,全省范围内执法工作都难以开展,新型墙体材料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创新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法治温岭建设工作,努力创建依法行政制度化、行政服务标准化、执法管理规范化和普法实效化“四化”单位。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位推动,全面夯实工业经济发展宣传组织机制保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推进工业经济依法行政为主线,突出领导带头,开创了全面依法行政的新局面。同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落实“一把手谈法治”,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成效。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日常工作。坚持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健全完善决策程序,对所有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以采取局党委会、工作例会、审批例会等形式进行集体决策和民主决策,充分听取法制工作机构意见,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制度。
(二)守正创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业经济法治宣传
扎实推进“法律进企业”。集中开展走进企业送法律政策活动,组织开展《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工业政策宣传学习活动。在今年的涉企政策集中宣讲工作中,邀请了专家分别对《有关涉企法律服务问题解读》和《环保法律法规解读》进行了讲解,并印发《涉企重要政策摘编》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小册子,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掌握并用足用好相关扶持政策,指导企业熟悉政策规定、掌握操作规程。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组织集体学法2次以上,积极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三)凝神聚力,大力推进工业经济法治实践和文化培育
建立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 开展互联网+执法监管检查。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本单位持执法证人员9名,完成执法监管浙政钉掌上执法100﹪。通过上门听取汇报和查阅台账,对新型墙材企业(单位)的生产工艺、使用设备等进行实地检查,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监督管理,并对企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倒逼企业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法治温岭建设工作,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学法用法普法协同推进,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承办、谁应复应诉”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动全局系统各科室履行普法责任,确保决策于法有据、办事有法必依,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
坚持法治业务培训常态化。通过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法治业务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提高执法队伍中具备专业法律素养人员的比例,切实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坚持法治建设问题调研制度化。坚持问题导向,做细、做实、做深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调研、指导、督促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整改问题,强化源头预防。进一步清理和梳理权力清单,明确职责界限,明晰责任边界,促进干部职工用法治思维引领各项工作。
坚持法治建设宣传阵地化。及时完善更新局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平台政策法规专栏,积极引导管理相对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帮助局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岭篇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2年度,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