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关于征求《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3-03-03 11:47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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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7日,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建议1条,为“要求增加对1999年前原小城镇建设、村村通、集资办教育、改变用途等建房等情形的房屋的补偿办法”,经认真分析研究,未予以采纳,对上述情形的房屋待办法发布后由相关补偿实施主体在征收补偿工作落实中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