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统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通知公告

温岭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9 16:17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局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相关要求,推进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切实减轻企业统计报表填报负担,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和监督,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查的通知》(浙统函〔202330号)要求,决定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各有关部门,局各科(室、中心)今年组织开展的周期性普查、常规性调查、一次性调查、专项调查、重点调查等各类统计调查。

二、清查目标

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充实完善政府统计调查指标白名单,杜绝非法调查,避免重复交叉调查,切实减轻基层和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负担。

三、清查内容

根据《浙江省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规范》,全面清查本部门本地区当前在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重点是未经审批、企业直接填报、交叉重复、过时、利用率低及未纳入政府统计调查指标白名单的统计调查项目、报表和指标。

四、清查原则

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的思路和能减则减的原则,精简、优化、整合现行统计调查制度。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尽可能精简涉企统计报表及指标数量;非必要不再新增涉企统计报表及指标;可以通过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加工整理、已经批准实施的统计调查整理获得统计资料的,不得重复开展统计调查。

五、清查要求

(一)全面清理、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附件1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专项清查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排摸,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指定联络员,统筹协调。本轮专项清查后,仍存在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报表和指标,今年级统计督察中将按照统计法相关规定开展严查。联络员名单(附件2)、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自查表(附件3经审批且还在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清单(附件4),于420日前通过浙政钉反馈(附件3、附件4盖章后拍照反馈)。

(二)强化核查,集中整改。未在政府统计调查指标白名单内的现行统计调查项目及时入库;未经审批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确需有必要执行的,应立即申报审批,确保合法合规开展统计调查;存在重复交叉的统计调查项目、报表和指标,整合精简后在第四季度向原审批部门依法申报下一年度统计调查项目。

(三)健全机制,总结提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实部门统计力量,构建四有(有分管领导、有责任机构、有统计专业人员、有全行业统计工作制度)统计基础。认真履行统计职责,把统计调查项目清查工作抓实落地,总结专项清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和成功做法。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制度,共同优化完善政府统计调查指标白名单,促进统计调查项目规范化动态化精准化管理,保证政府统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联系人:陈辉,联系电话:0576-86223243

 

 

附件:1.级有关部门名单

2.统计调查项目清查工作联络员名单

3.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自查表

4.经审批且还在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清单

 

 

 

 

 

温岭市统计局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

 

有关单位名单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中心、市医疗保障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市新城开发区


 

附件2

 

统计调查项目清查工作联络员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联络员姓名

部门和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3

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自查表

序号

制定机关

统计调查

项目名称

(报表)

调查对象

(范围)

调查频率

(月报、季报、年报等)

网络报送平台名称及网址

(纸质报送的请填0)

调查开始

日期

调查截止

日期

整改措施(包括取消、整合和新增【需报批】)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经审批且还在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报表)

制定机关

文号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是否在

白名单库内

是否由

企业报送

网络报送平台名称及网址

(纸质报送请填0)

是否不宜

公开

案例1

项目及制度名称不详的可填写报表名称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202X〕XX号

XXXX年X月

是/否

是/否

企业报送填写

是/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