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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3-03-27 10:07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主要职责

主要工作事项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承担全市辖区内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法规政策贯彻、咨询等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承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参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

三、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四、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五、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六、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88

0576-8612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