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6863/2023-907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发布单位:
- 市司法局
关于施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施 思同志任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职务;
王 猛同志任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免去其城西司法所所长职务;
吴剑武同志任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太平司法所所长职务;
江志伟同志任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城北司法所所长职务;
林青华同志任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社矫科(大队)副科长(副大队长)职务;
程大顺同志任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社矫科(大队)副科长(副大队长)职务;
梁 焱同志任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太平社矫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温峤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恩满同志任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免去其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职务;
蔡巧娥同志任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免去其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职务;
黄旗坦同志任市司法局太平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建平同志任市司法局城西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泽国司法所所长职务;
朱赛斌同志任市司法局城北司法所所长(泽国社矫中队指导员),免去其社矫科(大队)科长(大队长)职务;
蔡芃芃同志任市司法局泽国司法所所长(泽国社矫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大溪司法所所长职务;
郑庆波同志任市司法局大溪司法所所长(大溪社矫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松门司法所所长职务;
姜妙根同志任市司法局松门司法所所长(松门社矫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新河司法所所长职务;
江 健同志任市司法局箬横司法所所长(箬横社矫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滨海司法所所长职务;
林敢峰同志任市司法局新河司法所所长(新河社矫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城南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灵义同志任市司法局温峤司法所所长,免去其石塘司法所所长职务;
骆 强同志任市司法局城南司法所所长,免去其石桥头司法所所长职务;
叶敏霞同志任市司法局石桥头司法所所长(箬横社矫中队指导员),免去其坞根司法所所长职务;
赵家来同志任市司法局泽国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横峰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蔡 挺同志任市司法局坞根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免去其松门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潘 诚同志任市司法局石塘司法所所长(松门社矫中队指导员),免去其箬横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职务;
林柳海同志任市司法局滨海司法所所长(新河社矫中队指导员),免去其温峤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董亚运同志任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毛灵辉同志任市司法局箬横司法所副所长;
江永波同志任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免去其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季青同志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职务。
原社矫中队相应职务自行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