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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温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0 11:19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及《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的通知》(台政发〔2020〕21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温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3年度温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温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决策实施依据

履行决策程序

拟完成时间

1

温岭市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

市卫生健康局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关于同意杭州市等13个市、县(市、区)建设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的批复》(浙中医药〔2022〕5号)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

2023年3月

2

温岭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20-2035)

市商务局

《浙江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

2023年12月

3

温岭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台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等文件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