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产等4户不动产首次(农房)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3)250号

发布日期:2023-03-14 16:37: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体:[ ]
分享至: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3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林大产箬横镇解放居楼下75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3203JC01626F0001000128.09平方米/56.17平方米农村宅基地
2郑剑英、江妙聪箬横镇胜利村三塘南253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3108JC00286F0001000155平方米/182平方米农村宅基地
3张伯正、陈香凤箬横镇白峰山村湾张193-1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3021JC01182F0001000152.2平方米/89.05平方米农村宅基地
4张伯正、陈香凤箬横镇白峰山村湾张193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331081103021JC01181F0001000152.19平方米/83.71平方米农村宅基地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3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