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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4号

发布日期:2023-03-10 08:37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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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检编号为XBJ22331081305930025的豇豆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2331081305930025;产品名称:豇豆;购进日期:2023年1月8日;样品数量:3.016kg;不合格项目: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被抽样单位:台州市三和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新河分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3年2月15日,当事人签收了上述《检验报告》,当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当事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虹桥头居山西街的经营场所,未发现同批次豇豆销售。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因当事人建立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且其自行对采购的豇豆进行了噻虫嗪项目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再上架销售。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