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优化调解资源力量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照“一揽子统筹、一体化运作,一站式解纷”的工作思路,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资源力量入驻市社会治理中心,努力实现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
一、“一揽子”统筹,优化整合调解力量
一是整合力量整体入驻。整合分散在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八个部门的行业调解室,整体入驻市社会治理中心,并根据中心工作需要,设立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及刑事和解等调解室,实行专业纠纷专业调解。二是优化队伍规范管理。精简调解人员,以调解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和“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原则,出台《温岭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规范聘任聘用、调解职责、考核奖励、辞职辞退等环节,完善调解员日常上班、持证上岗、等级评定等人员管理制度。三是健全制度顺畅运转。调解流程制度化,制定纠纷受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集中调处、督促办理等调解工作制度。调解协作常态化,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调解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准确甄别案件类型,及时移交或委托案件,扎实推进诉调、访调、警调、援调等“多调对接”。
二、“一体化”运作,健全完善调解机制
一是“双重式”管理模式。调解人员和案件实行“双重管理”模式。日常工作由市社会治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配,重大疑难案件由社会治理中心牵头。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指导由市司法局和市法院分别负责。通过定期邀请法官、律师授课及各专业调解室业务交流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二是“百分制”考核制度。实行月度考核百分制制度,由部门评价、调解履职情况、日常考勤、学习培训、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等组成,调解员当年累计三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辞退。将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月度考核分在90分以上、80-89分、60-79分的,分别发给月度考核奖的100%、80%、60%。三是“动态化”奖补机制。实行“月固定补贴+月度考核+调解案件奖补”的“以奖代补”机制,联合市财政局等四个部门出台《温岭市人民调解案件奖励补助办法》,根据纠纷难易程度及调解质量,给予调解案件奖补,达到“多调快调调好”的目的。
三、“一站式”解纷,全力推进诉源治理
一是“分类调解”促成效。对重大疑难案件,指定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对诉前案件实行“点单调解+全科调解+专业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二是“数字调解”促提速。积极探索“数字+调解”模式,依托人民调解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通过电话、微信小程序、在线调解平台,实行指尖调解,实现了调解业务办理一站式和业务协同全方位。三是“源头调解”促治理。围绕中心工作,组建“两湖两城”“城村两改”调解服务专家团,会同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协同调解,切实将调解关口前移,建立全方、立体化诉源调解体系,全面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