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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温岭市委市政府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各项工作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高质量完成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坚持把生态环保专项督察迎检和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本轮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交办的7件信访件即查即办,已上报完成3件(2件为不属实件),落实整改措施4件。本次督察我市交办信访件总数在台州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5位,占比9.1%,交办信访件总量排名和占比数据与2021年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基本持平,与前期研判基本一致。持续推进系列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2个问题完成整改销号7个,90件交办信访件完成整改销号84件,剩余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有序推进。涉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船舶修造行业完成整治提升,已通过省长江办整治验收。
二是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见底。以“七张问题”清单、生态环境领域系列督察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信访件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拉网清零”、暗管排污、“绿剑”专项排查等行动,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022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88件,罚款1165.3786万元,移送公安19起,其中行政拘留16起11人,刑事拘留3起34人,查封扣押9件。各项指标均排名台州前列。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数量同比增加7.31%。
三是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保护措施,鼓励公众积极举报偷排漏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非法倾倒危险物等性质恶劣、行为隐蔽、日常监管难以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畅通部门协作机制,强化现场巡查机制,提高污染源监控覆盖率、完善区域环境监测体系、推进固废处置留痕监管、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构建环境污染问题发现人防、物防、技防网络,提升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和处置能力。
四是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积极开展季度双随机抽查、跨部门双随机检查和联合监管检查工作,共开展执法检查272次,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检查结果均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工作。根据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要求,在生态环境部12369网站、省政务服务网站、局门户网站对本局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强制信息、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自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全部案件在行政处罚网上办理系统运行。
二、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速审批效率。2022年度办理许可案件392件,同比增加2.34%
一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市经济开发区、新城经济开发区实现全覆盖,政策受惠面积较整合前扩大22倍。试行小微园区(企业)“模块化”环评、环评“打捆”审批、容缺受理审批等政策,目前已对大溪镇水泵制造行业、横峰街道制鞋行业开展模块化环评,对箬横镇浦头工业区7家企业开展环评打捆审批。环评打捆审批还作为典型案例,在生态环境部举办的2022年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培训会上作介绍推广。
二是强化重点企业帮扶。深入开展“三服务”、百强企业环保帮扶等活动,为企业在项目新改扩建、污染防治设施运维、固体废物处置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指导,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通过定期集中轮训、“环保管家”试点、“绿岛”环境治理(污染防治设施共建共享)、“企业环保咨询日”等形式,主动助企纾困,提升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培育了一批环保标杆式企业。
三是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修订完善温岭市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取消“以奖代补”项目建设补助,以农户补贴和村集体补助2种方式进行拨付。同时,出台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考核评估办法,将水源库区环境保护考核得分同补偿资金额度挂钩,不断增强村民环保意识,推动水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三、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制度(试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工作。在决策过程中,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决策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行为备案。重大行政行为都已按要求落实备案。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行政监管执法的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执法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执法能力有限,行政执法力度与当前我市环保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对第三方监管存在难度。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认定”后,市场上涌现一批编制能力,技术水平较低的第三方机构,给许可工作带来阻碍,影响了环评审批效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围绕全市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聚焦“两城两湖”战略打造绿色低碳园区示范,推进东部新区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工作,开展园区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确保年底前建成省级减污降碳低碳园区,提升东部新区发展平台的绿色低碳水平。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在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的应用。推进“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扩面以及“多评合一”、打捆环评审批改革,常态化开展“环保咨询日”、“三服务”等助企纾困活动,让更多项目和企业享受改革红利。强化环境要素保障,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核定,建立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储备库,拓宽总量指标来源渠道,加强总量储备调配,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保卫战,努力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蓝天保卫战:紧盯大气颗粒物、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大气污染物治理,推进制鞋、涂装等涉气行业整治,大力推广涂料源头替代,实施低效废气处理设施整治改造。开展城市扬尘管控、秸秆焚烧整治行动,继续加强以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的移动源污染防治。碧水保卫战:组织开展全市水环境提升系列专题研究,实施江厦大港国控断面综合提升项目、金清大港(新河段、滨海段)水质保障与水生态修复项目,持续提升断面水质,补齐水生态环境短板。扎实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涉水行业整治等重点治水工程。净土保卫战:坚持“防控治管”四位一体和多污染要素协同防治,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开展泽国镇遗留淤泥点清运,加强重点行业、企业退役场地土壤环境监管。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专项调查和地下水国考点位升级改造,继续推进上马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管控和治理。清废保卫战:扎实推进省“无废城市”创建,确保3月底前完成申报,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组织实施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危废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化监管。推动飞灰、废活性炭综合利用2个项目建设,提升固废末端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持续推动系列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全力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全市生态环境全量问题库建设,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长效机制建设,提升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以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打击危废、双随机交叉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四是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试点,年内建成投运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243个监测点位),打造温岭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品牌。继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年内新建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1座,物流大通道空气站升级改造1座,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感知能力。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利用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等重大环保节日,举办环保设施公开、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争办2023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浙江省主场活动,推动公众深度参与环保成为常态。
五是锻造新时代环保铁军。坚持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落细落实到生态环境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清廉环保”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反腐,全域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坚决纠治“四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