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9183/2023-0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07
- 发布单位:
- 大溪镇
关于大溪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12日在大溪镇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林强巍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大溪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因财务结算延迟影响,本次大会报告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数据统计截止11月底。
一、税收完成情况:受疫情的冲击和经济下行的影响,2022年1-11月税收总收入10.95亿元,同比下降6.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45亿元,同比下降10.5%,所有收入全额上交国库。
二、可用资金收支情况:根据大溪镇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调整2022年镇财政预算的决议,调整后财政可用资金预算81759.38万元,财政总支出预算81659.8万元。截至11月底,镇财政收入44335.9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73.6%,上年结余21524.68万元,总计可用资金65860.59万元;财政支出48627.7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59.5%,收支执行率均偏低。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收入方面:一是全年没有完成商住用地出让目标,而工业用地出让因出让金返还不抵报批成本支出导致收入达不到预算,同时,全年的配套费收入、政府偿债基金收入也相应减少;二是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因而上级补助项目资金随之减少;三是因数据统计截止11月份,12月尚有部分收入未纳统。具体有:⑴土地出让金比预算减少2570万元;⑵一般预算补助收入比预算减少1596万元;⑶配套费收入比预算减少1932万元;⑷政府偿债基金收入比预算减少755万元;⑸各部门补助收入比预算减少10009万元。
具体见附表。
大溪镇2022年度财政收入预算执行表 | |||||
编制单位:温岭市大溪镇财政所 单位:万元 | |||||
序号 | 收 入 项 目 | 调整后预算 | 1-11月执行数 | 执行率 | 备注 |
一 | 2021年度税收分成收入 | 6184.7 | 6184.7 | 100.00% | |
二 | 市下拨人员经费收入 | 4163 | 4475.85 | 107.52% | |
三 | 转移支付补助 | 145 | 131 | 90.34% | |
四 | 土地出让金分成收入(包括出让成本返还) | 21254 | 18684.05 | 87.91% | |
其中:工业用地出让 | 15600 | 13029.57 | 83.52% | ||
商住用地出让 | 5654 | 5654.48 | 100.01% | ||
排屋地基出让 | 0 | ||||
五 | 其他收入 | 1850 | 2515 | 135.95% | |
其中:环卫费收入 | 700 | 408.7 | 58.39% | ||
房租、利息及其他收入 | 150 | 192.66 | 128.44% | ||
上级拨还以前年度支出的补助及其他收回款 | 1000 | 1913.64 | 191.36% | ||
六 | 上级专项补助收入 | 9574 | 5476.04 | 57.20% | |
1、一般预算补助 | 4274 | 2677.95 | 62.66% | ||
其中:省小城市试点补助 | 0 | ||||
2、基金预算补助 | 5300 | 2798.09 | 52.79% | ||
其中:配套费返还收入 | 3500 | 1567.12 | 44.77% | ||
七 | 市级各部门补助 | 14864 | 5424.77 | 36.50% | |
八 | 政府偿债基金收入 | 2200 | 1444.5 | 65.66% | |
合计 | 60234.7 | 44335.91 | 73.61% |
2.支出方面:一是受财政收入的限制,无法满足各项支出的资金需求;二是建设项目进度未达预期或尚未结算完毕,上级补助资金未到位而无法支付。三是报告执行情况是截止11月底,12月份尚有部分支出。具体是: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预算减少1478万元;⑵公共安全支出比预算减少1015万元,主要是天网工程租费639万元未支付,交警中队新址装修费100万元未支付,派出所协警、网格员工资等12月份支出未列入;⑶文化体育事业支出比预算减少554万元;⑷教育事业支出比预算减少1615万元,主要是历年的暑假工程预算245万元未结算,其他学校、公办幼儿园配套资金352万元未结算,冠城幼儿园、二中扩建、三中住宿楼结算资金减少611万元,方山小学租金311万元在12月份支付未列入;⑸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比预算减少1580万元;⑹环境保护与管理支出比预算减少6104万元,主要是2014-2020年已完工的部分污水工程仍有4187万元无法结算,PPP污水管线项目余款850万元尚未支付,美丽乡村、村庄整治建设尚未支付639万元;⑺城乡社区事务比预算减少1447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报批费用尚未支付6500万元,村留地出让返还金3960万元尚未支付,村级复垦补助1000万元尚未支付,部分已完工工程未结算;⑻农林水事务支出比预算减少1358万元;⑼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比预算减少459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村主职干部补贴由市直接发放;⑽工业线经费支出比预算减少1994万元,主要是工业地产奖励200万元、工业用地出让电力线迁改850万元、经济稳进提质奖励750万元尚未支付;⑾应急管理、服务业、预备费支出比预算减少2109万元。具体见附表:
大溪镇2022年度财政支出预算表 | ||||||
编制单位:温岭市大溪镇财政所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预算科目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预算数 | 分款 合计 | 1-11月 执行数 | 执行率 |
一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人大事务 | 427.2 | 9220.7 | 396.59 | 92.8% |
政府办公室事务 | 5286.1 | 4372.69 | 82.7% | |||
统计信息事务 | 72.6 | 77.7 | 107.0% | |||
财政事务 | 90.4 | 98.47 | 108.9% | |||
序号 | 预算科目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预算数 | 分款 合计 | 1-11月 执行数 | 执行率 |
一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共产党事务 | 3169.08 | 9220.7 | 2677.77 | 84.5% |
群众团体事务 | 175.3 | 119.17 | 68.0% | |||
二 | 国防支出 | 武装事业费 | 69 | 69 | 43.62 | 63.2% |
三 | 公共安全支出 | 政法综治事业费 | 2528 | 2528 | 1513.03 | 59.9% |
四 |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 卫生、计生事业费 | 1306.9 | 1306.9 | 1338.08 | 102.4% |
五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文化体育事业费 | 1151.8 | 1151.8 | 597.25 | 51.9% |
六 | 教育事业支出 | 教育事业费 | 2423 | 2423.0 | 807.91 | 33.3% |
七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民政事业费 | 4313.78 | 6090.7 | 2932.56 | 68.0% |
社会保障---劳保所 | 1310.1 | 1252.82 | 95.6% | |||
老龄委经费 | 402.11 | 253.17 | 63.0% | |||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 | 64.7 | 71.97 | 111.2% | |||
八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五水共治事业费 | 7315 | 8620 | 1962.95 | 26.8% |
美丽乡村建设经费 | 1300 | 545.91 | 42.0% | |||
环保执法及其他项目 | 5 | 8.02 | 160.4% | |||
九 |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旧城改造经费 | 490 | 38005.7 | 321.62 | 65.6% |
村镇建设经费 | 29849 | 19251.55 | 64.5% | |||
综合行政执法 | 7666.7 | 3661.84 | 47.8% | |||
十 | 农、林、水事务支出 | 农业事业费 | 1609 | 3888.7 | 977.31 | 60.7% |
林业事业费 | 545.23 | 448.57 | 82.3% | |||
水利事业费 | 1734.42 | 1104.76 | 63.7% | |||
序号 | 预算科目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预算数 | 分款 合计 | 1-11月 执行数 | 执行率 |
十一 | 农业综合改革支出 | 村民委员会、党支部补助 | 1559 | 1559 | 1100.03 | 70.6% |
十二 | 应急管理工作支出 | 安全生产经费 | 1105.6 | 1105.6 | 574.52 | 52.0% |
十三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工业线经费 | 2922.9 | 2922.9 | 928.39 | 31.8% |
十四 | 服务业支出 | 便民服务、三产线经费 | 767.9 | 767.9 | 369.83 | 48.2% |
十五 | 预备费 | 2000 | 2000 | 819.66 | 41.0% | |
合 计 | 81659.8 | 81659.8 | 48627.8 | 59.5% |
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镇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坚持“过紧日子”的指导思想,按照统筹兼顾、保民生、保重点、重绩效的工作思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着力加强民生保障,实现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均衡发展。同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积极听取和吸纳代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改进财政工作。
一、抓基础,保财源
2022年,在新冠疫情和复杂国际形势的影响下,面对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多重挑战,镇政府紧紧围绕财源建设和财政发展后劲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综合运用财政手段,努力涵养和扩大财源,稳固财政增收基础。加强税源监控,着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收入质量,做到应收尽收。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努力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为大溪各项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保民生,促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精准把握重点投向,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2022年,共安排2.31亿元用于民生项目的落实,确保教育事业投入,公办幼儿园、二中、三中、四中等建设项目结算,极大地缓解了大溪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区形象,路网框架不断拉大,双凌路东延、方山大道北延等一批改造工程相继投用。大溪河漫步道等一批文化休闲项目相继建成,美丽乡村、精品村、特色村加快建设,污水零直排工程全面铺开,改善了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提升了大溪人民的幸福指数。
三、强监管,提绩效
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报告,认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着力增收节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用,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于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强化财政监督,完善财政内部监督体系,积极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作用,加强“概算、预算、决算”审核工作,让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重点加强财政投入大额资金的实效性。
2022年,预算收入支出执行率总体不够理想,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实体经济增长乏力,财政收入对土地出让依赖程度过高,持续平稳增长的基础还不够牢固;二是各方面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支出对财政投入的期望持续上升,财政收支矛盾越显突出;三是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占比高,部分项目进度偏慢,资金使用情况未达到预期。对此,我们要加强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改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我们仍将面临经济发展放缓的趋势,各项事业建设快速发展与财政收支之间的矛盾更加凸显。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艰苦奋斗过日子、把钱用在刀刃上”的思想,本着“合理适度”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府目标任务,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挖掘财源,保障收入,强化财政刚性预算约束,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力,确保我镇财政运行平稳,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财政支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镇实际,提请大会审议的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为:镇财政可用财力预算安排66330.7万元,财政支出安排66293.7万元(详见附件)。
为圆满完成2023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强化税收征管,发挥财政职能
一是提高征收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全面掌控涉税信息情况,杜绝“跑、冒、滴、漏”税款现象,重点加强小微园区、“厂中厂”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收入任务完成,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二是切实优化收入结构模式,努力做大空间平台,以大平台支撑大产业,提升产业集聚平台,帮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引进对地方财政贡献度大的优质企业;三是着力开拓筹资来源渠道,加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延伸服务企业职能,抓好招商引税工作。
二、突出绩效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随着小城市建设的逐步推进,今后全镇建设任务将更加繁重,项目建设对财政资金依赖程度明显提高。我们要充分调度好财政资金,努力实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财政监督职能,规范理财行为,完善财政监督检查体系,为我镇经济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积极谋划去债务率、降低融资成本,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的使用,节约政府运行公成本。
三、致力为民惠民,促进和谐发展
民生事业仍是大溪的短板,2023年,我们将继续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着手,推动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按照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的要求,做好美丽城镇创建工作,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幸福大溪;着力打造教育高地,大力发展公共事业;加大对“三农”政策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稳定;保障平安大溪建设的投入,持续深化网格治理;加大社会保障的投入,抓好各类社会保险、城乡低保、高龄补贴、社会救助等补贴政策的落实和资金保障,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各位代表,同志们,2023年,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优化举措,狠抓落实,发扬“超创干”精神,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为实现我镇现代化小城市建设目标做出新的贡献。